衛生部近日製定印發《2006--2015年全國瘧疾防治規劃》,提出到2010年底,除雲南邊境地區和海南中南部山區的高傳播地區各縣(市、區)外,全國其它流行縣(市、區)均要控制瘧疾流行,其中70%的縣(市、區)基本消除瘧疾;到2015年底,雲南邊境地區和海南中南部山區的高傳播地區各縣控制瘧疾流行,全國其它流行縣(市、區)均要基本消除瘧疾;海南省消除惡性瘧。
規劃在發熱病人血檢覆蓋率和年血檢率、瘧疾病例規範治療率、間日瘧病人傳播休止期規範根治率、藥物處理蚊帳正確使用率、瘧疾防治知識知曉率、鄉(鎮)、村醫務人員瘧疾防治技能培訓合格率等方面分別提出了其到2007年底、2010年底、2015年底的工作指標。
規劃提出了高傳播地區、疫情不穩定地區、疫情基本控制地區不同的防治策略,並要求加強傳染源檢測和疫情報告、加強傳染源控制、加強媒介防制、加強人羣防護、加強監測、加強健康教育。
目前,全國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存在瘧疾傳播,其中,雲南、海南兩省的瘧疾流行仍較爲嚴重,中部地區的蘇、魯、豫、皖、鄂5省瘧疾流行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許多省受到輸入性惡性瘧的威脅。根據專家對全國部分地區的疫情調查結果推算,2004年全國的實際發病數超過74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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