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移民局29日下令遣返最近獲阿羅約總統特赦的17名中國漁民,這17名漁民因非法進入菲水域捕魚,而於一年前被菲國法院判刑。
據菲律賓《商報》報道,菲律賓移民局接到阿羅約總統於3月10日簽署有條件赦免這些外僑的命令之後,簽發了遣返這些中國漁民出境的命令。被遣返的這些中國漁民被要求共同支付菲政府5萬美元的罰款﹐並同意自願遣返中國。
被遣返出境的中國人名單如下﹕石英莊,林師旺,王寨,王德恆,吳東海,楊長榮,吳蘇志,樑從興,黃春雄,李依生,何志官,于振雄,林石強,福師音,李益利,胡湖鋼和李育紅(皆音)。
據瞭解,這17名漁民是2004年1月在離菲律賓巴拉灣省描拉描克社不遠海面上被捕的,並於去年3月16日被判處5到6年的監禁。
他們因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非法進入菲水域捕魚,而被判侵犯菲國漁業法典,法官命令沒收他們所使用的漁船,並充公歸政府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