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教委獲悉,本市各普通高校和中小學校在開展春遊活動時,要以安全、就近爲原則,不提倡學校組織大規模集體春遊活動;組織春遊,負責人必須先期“踩點”;嚴禁參加有危險性的項目;要有隨隊醫生或衛生員並攜帶必要的藥品;必須徵得家長同意。禁止學校在“五一”長假期間組織集體出遊。
據介紹,今年學校組織學生春遊仍然要堅持在本市進行。學校組織春遊,必須預先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和處理突發事件的預案;選擇春遊地點時,學校有關負責人必須先期“踩點”,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不得組織學生前往;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性的項目;禁止組織學生進行商業性旅遊或到未開發的區域活動。此外,學生參加活動必須堅持自願的原則,必須徵得家長同意。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造成責任事故的,以及發生事故瞞報、漏報的直接責任者和有關領導要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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