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酒後當街滋事,對前來處理的民警百般糾纏後,竟分別鑽進警車及一輛私家車的車底耍賴,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日前,公安和平分局小白樓派出所根據新出臺的《治安處罰法》中關於“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規定將該男子拘留。該男子成爲新法出臺後本市因違反該項規定被處理的第一人。
4月2日21時許,一男子報警稱自己被人毆打。公安和平分局小白樓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位於建設路附近的事發現場,發現一名男子躺在地上。經檢查,民警發現該男子滿身酒氣,神志不清,並無被打跡象,隨即對該男子進行勸解,希望他能起來。誰知,男子不但不聽勸,反而與民警糾纏起來,最後乾脆一頭鑽進警車底下,說什麼也不出來。在僵持了10多分鐘後,無奈之下,民警只得將其從車身下強行擡了出來。
民警回到所中20分鐘後,再次接到羣衆報警稱,就在剛纔的事發地點,一名醉酒男子與一輛私家車司機發生了糾紛。民警回到現場時發現,剛纔那名醉酒男子又鑽進了一輛夏利車的車身下。車主蘇某講,剛纔這名醉酒男子要打車,但出租車不願意拉,男子便與司機爭執起來。而被攔的出租車正好擋在了蘇某車的前方,蘇某便鳴笛示意出租車讓道。不料,醉酒男子卻衝了過來,以被車笛嚇到爲由,站在蘇某車前說什麼也不走,出租車趁機開離了現場。在一番交涉後,蘇某發現對方已經醉到根本無法交談的地步,便上車準備離去。哪知,醉酒男子見蘇某要走,立即鑽到了他的車底下,弄得他進退兩難。
見此情景,民警只得再次將醉漢從車下擡到了警車上。而就在返回派出所的途中,幾乎不省人事的醉漢突然來了脾氣,不停地踢踹車門,且對阻止他的民警不斷撕扯、拳打腳踢,在所中不住地破口大罵,不配合民警調查。酒醒後,男子李某交代,他今年47歲,無業,曾因盜竊、尋釁滋事等先後被處理過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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