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體制改革規範教育收費管理
教育部副部長袁貴仁
同志們:
今天,國務院糾風辦召開全國糾風工作會議。華建敏國務委員、李至倫部長髮表重要講話,並對2006年全國糾風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我們教育系統一定要認真貫徹落實好這次會議精神,紮實做好今年的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下面彙報三個問題:
一、三年來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回顧
2003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教育部與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把治理教育亂收費始終作爲教育行風建設的工作重點,經過各地政府和部門及廣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三年共組織5.6萬個檢查組,檢查了各級各類學校87.6萬多所,清退違規亂收費金額13.2億多元,查處亂收費案件1.9萬件,受黨紀政紀處分5931人,其中794名校長被撤職。一些地方教育收費已不再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正在積極推進,大多數學校收費進一步得到規範。羣衆舉報明顯下降,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信訪局和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計,2005年教育收費舉報與2004年同比分別下降了29%、30.3%和31.4%,違規收費項目金額、違紀案件數均有下降。羣衆對教育行風滿意度不斷升高。教育亂收費蔓延的勢頭正在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與中央的要求和廣大人民羣衆的期望還有很大差距,面臨的形勢和挑戰依然嚴峻。目前,產生教育亂收費的土壤和條件依然存在,在高壓形勢下取得的治理成果還不鞏固、還很脆弱,稍一放鬆就可能反彈。一些地方亂收費問題依然比較突出,有的學校還很嚴重,如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以改製爲名的高收費問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超比例問題等等。對此,人民羣衆很不滿意,反映依然強烈。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高度重視並認真加以解決。
“窮國辦大教育”依然是我國現階段的基本國情,教育投入依然嚴重不足與教育事業應適當超前發展之間的矛盾,優質教育資源匱乏,學校之間的差距大與廣大羣衆期盼教育公平、接受高質量教育需求之間的矛盾,義務教育發展現狀與廣大學生家長爲子女接受教育的選擇性需求之間的矛盾,必須在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加快教育發展中逐步解決。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
從今年起,治理教育亂收費進入一個新的起點。其標誌一是國務院決定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春季開始免除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並逐步把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二是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的《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第一次對保障義務教育經費、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範學校收費和違反《義務教育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現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兩項重大舉措,爲落實政府加大教育投入責任,促進義務教育發展,從根本上治理中小學校亂收費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我們要緊緊抓住這一契機,根據這次全國糾風工作會議和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對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更大的決心,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認真做好今年的治理工作:
(一)嚴格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落實,從源頭上治理亂收費。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惠及億萬農民羣衆的民心工程,是促進農村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治本之策。我們將會同財政部及西部十二省(區、市)政府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地把這件好事辦好,絕不允許個別單位、個別人的趨利行爲干擾了這項改革的大局。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實施新的經費保障機制後,明確了各級政府責任,經費不落實,應追究政府責任,不準向學生亂收費;經費到位後,除可代收課本費、作業本費、住宿費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決不允許“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春季開學之際,我部與財政部派出7個督查組對西部12個省(區、市)進行專項檢查,督促各地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落實。做到3個“決不允許”,即:決不允許擠佔、挪用、截留改革資金;決不允許用改革資金償還債務;決不允許出現“擠出效應”,用中央投入的改革專項資金替代地方教育經費的正常增量。
沒有實行改革新機制的地區,要繼續實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一費制”收費辦法,繼續實施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困難的中小學生的“兩免一補”政策。
(二)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加大對學校收費的監管的力度,學校面向學生的收費項目都必須公開透明。今年要對各級各類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規範,清理後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學校財務收支情況要在當地政府門戶網站或以其他方式公佈,接受社會和廣大羣衆與輿論的監督。
(三)嚴格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爲。
堅持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公益性原則,我部明確提出今年起不得再審批新的改制學校,對已改制學校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清理規範。不準搞“一校兩制”,更不準以改製爲名高收費。堅持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原則,促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大薄弱學校改造力度,逐步解決義務教育擇校問題。
(四)嚴格規範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行爲。繼續鞏固完善公辦高中擇校生“三限”政策,嚴格限制擇校生比例和收費標準,力爭逐年有所降低。今年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總數的30%,比例低於此標準的不準再提高。要把擇校生納入當地統一招生計劃並向社會公示。擇校收費不得用於教師個人福利。堅決糾正一些地方和公辦高中擇校生比例過大的問題。
(五)嚴格規範高校收費行爲。去年,我部大力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以“六個公開”(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資格、羣衆投訴渠道、違規事件查處結果)爲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規範了高校招生管理,基本杜絕了違規招生和“點招”亂收費現象。今年3月初,我部已召開高校招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提出具體工作部署和要求。一是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完善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體系,把學校招生資格和計劃、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學生入學條件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全部公開,確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二是嚴格執行高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嚴格規範高校招生行爲,堅決杜絕與招生錄取掛鉤的各種亂收費。三是加大對非法招生中介的打擊力度,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和違規招生問題。四是繼續保持高校收費政策的總體穩定,全面清理規範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允許擅自出臺新的收費項目,也不允許收取國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種費用。
(六)嚴格限定中小學教材價格。今年,我部將配合國家發改委和新聞出版總署等部門,全力推進中小學教材出版發行階段招標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推行中小學教材集中招標採購制度,實行限價招標(小學70元,初中140元),堅決把過高的教材價格降下來,切實減輕學生經濟負擔。同時,要認真糾正一些地方和學校教輔材料過多過濫問題。
三、完善長效機制,確保完成今年的治理工作任務
深入推進治理教育亂收費,必須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加快教育發展,完善建立懲治與預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逐步走上依法收費、依法治費軌道。爲此,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今年治理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
(一)進一步增強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首先,我們要正確地認識和判斷形勢。治理教育亂收費已由標本兼治階段向更加註重治本階段發展,通過深化體制機制創新和加快教育均衡發展來解決深層次問題。這就需要我們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深入紮實地把治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其次,教育公平是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途徑,也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我們一定要從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從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高度,充分認識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牢固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堅持常抓不懈,積小勝爲大勝,才能不斷鞏固和擴大治理成果。
(二)健全和完善學校監管的長效機制。要切實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收費審計工作,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集中核算、統一收付、票款分離。要發揚勤儉辦教育的傳統,積極倡導勤儉辦學、勤儉辦校,反對脫離實際、相互攀比、搞盲目建設。學校建設必須堅持政府投入爲主,嚴格審批和控制公辦學校的新建項目及其規模。要全面實行教育收費公示、聽證制度和校務公開制度,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爲,自覺接受廣大羣衆和社會的監督。今年,我部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制定高等學校生均培養成本覈定辦法、規範教輔材料出版和使用辦法、配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順利實施的收費管理辦法。
(三)加大查處力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近幾年來,由於完善和建立了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加大了治理工作的指導力度,取得了明顯效果。今後,要繼續堅持治理教育亂收費的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做到統一部署、相互協調、齊抓共管、綜合治理。要敦促地方政府落實責任,依法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學校公用經費的保障水平,嚴禁一些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擠佔、平調、截留、挪用教育經費和學校收費收入。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頂風而上、嚴重違規違紀的亂收費案件,一經發現,要堅決嚴肅查處,不但追究當事人責任,還要追究有關主管領導責任。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對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的亂收費案件,在媒體上堅決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四)要進一步開展創建規範教育收費示範縣(市、區)活動。按照統一部署,大部分省(區、市)已在去年開始啓動,但尚未形成社會氛圍。2005年,16個省(區、市)已經評出教育收費示範縣163個。今年,我們一定要把這項工作作爲一件大事來抓,力爭有較大突破。上半年,將召開創建規範收費示範縣暨治理工作現場交流會,在原有基礎上總結和推廣一批依法辦學、勤儉辦學、師德高尚、收費規範的正面典型,進一步弘揚正氣,促進教育行風建設,爲教育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中國教育報)來源: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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