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先後三次進入報亭盜竊財物,價值人民幣2500元。日前,天津市河西區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九個月,罰金人民幣1000元。
被告人陳某系黑龍江省農民。2005年10月25日凌晨,陳某竄至河西區賓水道附近一報亭,撬開報亭門鎖潛入其內,將報亭內現金1500元及香菸、飲料等物一掃而空。順利得手後,陳某又於同年11月5日凌晨,竄至河西區環湖醫院附近一報亭行竊。同年11月16日凌晨,陳某夥同蔣某(另案處理)竄至和平區西康路與氣象臺路交口處一報亭行竊。轉天凌晨,陳某被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陳某採用祕密竊取手段,盜竊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2500元,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故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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