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刊發了“燃油附加費上調首日,部分攜嬰乘機旅客認爲嬰兒也要全額繳納燃油附加費不甚合理”的報道,引起了消費者強烈關注。
有人認爲不應向嬰兒收取燃油附加費,但也有人表示,嬰兒乘機一樣要繳納燃油費,只是收多少需要協商。
消費者
嬰兒不佔座位爲何還要收費?
消費者在致電記者時表達最多的一個觀點是:嬰兒在飛機上又不佔座位,爲啥還要收取燃油附加費?
對此,民航售票部門表示,按照民航相關規定,出生後14天至兩週歲的嬰兒乘機時必須購買嬰兒機票,票價按成人全價票的10%計算。出生後14天以內的嬰兒原則上不鼓勵乘坐飛機,以免對嬰兒身體造成不適。同樣按照規定,嬰兒可以免收機場建設費,但仍須繳納燃油附加費。
但仍有消費者對民航的這種做法表示不理解:“爲什麼機場建設費可以免收,燃油附加費就不能免收?”“嬰兒一張票往往不超過100元,而燃油附加費就要交60元,這樣合理嗎?”“機票都可以打折,兒童票也可以半價,爲什麼對嬰兒的燃油附加費就不能打折呢?”
對於消費者的這些疑問,省消委會一位負責人表示,消費者需要增強自身的維權意識,關鍵是維權如何見效,如何改變一些不合理的情況。他認爲這個問題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單靠消費者的努力是不夠的,政府應該多多給予支持。
航空界
航空公司只是一個執行者
對於消費者上述疑問,國內某航空公司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說,對於“嬰兒也要繳納燃油附加費”之事,航空公司不便評論。因爲這不是航空公司自己單一徵收的,是國家發改委和民航總局規定統一徵收,航空公司和機場及其他機票代理商只是具體的執行者。
“況且,目前國內的航空公司競爭非常激烈,他們也不會向旅客收取太多的其他費用。否則旅客不接受,市場需求就會受影響,票價再高也沒人要。”該負責人說。
另一航空公司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既然嬰兒坐飛機,自然也要算作乘客,也就應該繳納燃油附加費,當然收多少是另一回事。他並不認爲“不收嬰兒燃油附加費”就是合理的。“但具體收多少,怎麼收,大家應該探討一下,必要時還應該進行價格聽證,廣泛爭取消費者的意見。”該負責人說。
法律人士
燃油費調整是否需聽證待商榷
對於“嬰兒是否需要繳納燃油附加費,及燃油附加費標準調整是否需要聽證”等問題,法律界人士也有不同的見解。
省消委會一位法律顧問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認爲“向嬰兒收取燃油費”從情理上講是說不通的,不應該收取。“這樣價格的增加(指燃油附加費增加)應該進行價格聽證,因爲它涉及面比較廣。”他進一步解釋,這種表面不是壟斷而實質卻是壟斷行業的,有價格增加的就應該進行價格聽證。
廣東正大方略律師事務所的聞律師也同意上述觀點:由於嬰兒不佔座位,體重也較輕,按理說是不應該徵收燃油附加費的,如果是購買半票的兒童,則另當別論。但對於燃油附加費調整是否需要價格聽證,他卻表達了不同觀點。他認爲,燃油附加費的增加不需要進行價格聽證,“因爲它們的上調是臨時性的,如果再爲此進行一番聽證,已經失去了它的意義。”但他強調,這類費用的增加也需要考慮一些特殊情況,比如嬰兒這種特殊人羣,“應該免收,或者降低徵收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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