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某公司原出納員章萍日前站在河北區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法院一審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面對判決,章萍沒有上訴,而是對自己因愛慕虛榮走上犯罪道路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初次得手愈拿愈多
章萍剛過30歲,和許多年輕人一樣,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嚮往。2003年,章萍應聘到本市一家國有控股快餐公司某區連鎖店,從事出納工作,負責營業款的保管和按照規定每週定期將錢款上交銀行。隨着工作閱歷的增多,本來盡職盡責的章萍發現公司管理上存在漏洞。該快餐連鎖店的營業收入雖然是電腦控制系統管理,營業員收款後和出納員的交接均有記錄,但是總公司對連鎖店上交營業款的約束制度仍有空可鑽。面對每天經手的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現金,章萍的心動搖了。
2004年7月,她利用去銀行兌換零錢的機會,第一次把公司的錢放進自己的口袋。雖然只有幾十元,但令她好幾天膽戰心驚。到了交款日期,她雖然少交了錢,公司卻沒有過問。於是她又試探着拿營業款中百元面值的錢,依然得手。幾次成功後,她不再有強烈的愧疚感。她想,只要到了交款的日子,用後來收的錢補上就不會被發現。惡念已定,一發不可收拾。她說,“每天和錢打交道,真的經受不住誘惑,從開始的幾十元、上百元,發展到後來上千元也敢拿。幾乎每天都拿單位的錢,到後來都上癮了,到了不拿不行的程度,最後算算有14萬元,我自己都吃驚”。
14萬公款全部揮霍
經查,從2004年7月到2005年1月,僅半年的時間裏,章萍就從經手的營業款中侵佔了14萬餘元,這些錢到案發時已經被她揮霍得所剩無幾。更令人吃驚的是,她並沒有購置房產,沒有大額家居用品的支出,通過偵查手段也沒有查找到章萍及其近親屬的非正常存款。據章萍交代,由於錢來得容易,所以花得也隨便,經常購買名牌服飾和高檔化妝品,聚朋會友當做平常事。爲了不引起同事們的懷疑,家境並不富裕的她對外講自己家裏有買賣,丈夫能掙大錢,再加上同事朋友們“富婆”、“富婆”地叫着,久而久之就連她本人也認爲自己是大款了。
然而這些風光都是表面的,章萍在瘋狂消費的同時也有不安的時候,每當想到自己欠公司錢款的窟窿就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大,遲早有一天會東窗事發,她就夜不能寐,也曾多少次夢想着自己能購買彩票幸運中獎,歸還單位的錢後還過自在逍遙的生活。章萍對辦案人講:“後來我也不想那麼多了,手裏有錢先花個痛快再說。”
在年底的時候,公司向章萍催要營業款,但她已將公款揮霍一空,無以面對公司的催繳。她以家人生病、照看小孩等理由搪塞公司。在煎熬中度日的她,兩次跑到外地,試圖在新的環境中平靜忐忑不安的心情。她漸漸感到自己必將爲圖慕虛榮之心付出沉重的代價。她的丈夫眼看着妻子種種不正常的舉動,很是焦急,數次給其打電話,勸她回津,並願意與她一同承擔應負的責任。面對家人的真誠和憂慮,章萍越發不安。她不願意傷害愛她的人,也無顏將其所作所爲告訴家人。公司在無法與章萍聯繫的情況下,將事實向章萍的家屬講明。她的親人既驚又怕,因爲家庭的微薄收入無法彌補章萍給公司造成的巨大損失。最終,他們陪同章萍一起到公司解決問題。但真誠的悔過也無法挽回公款的損失,章萍依然不能逃脫法律的懲處,最終被公安機關抓獲。(涉案人物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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