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公安部副部長劉德在今天召開的全國警用航空工作會議上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關於‘十一五’期間警用航空發展建設的意見》,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理清思路,明確目標,就‘十一五’期間我國警用航空發展建設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積極推動全國警用航空建設規範、有序發展。”
劉德指出,面對當今世界警用裝備發展潮流,面對當前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要切實提高公安機關的戰鬥力,更好地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公安機關的重要使命,必須大力加強公安機關的裝備建設,不斷提高警用裝備現代化水平。各級公安機關一定要立足當前,着眼長遠,充分認識發展警用航空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推進警用航空發展建設的責任感、緊迫感,積極穩妥地推進警用航空各項建設,不斷推動全國警用航空建設規範、有序發展。
公安部《關於“十一五”期間警用航空發展建設的意見》明確了警用航空發展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就是要確立“一個理念”,提高“四種能力”。“一個理念”是穩步推進警用航空各項建設、確保飛行安全;“四種能力”是快速反應能力、安全飛行能力、指揮協調能力和空地協同作戰能力。《意見》同時明確了警用航空發展建設的四項原則和警用航空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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