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小小的民事案件,於上世紀80年代立案,但開了一次庭後,直到今天,海南省臨高縣的當事人曾海忠仍未等到判決結果。日前,他從辦案法官處得到的答覆是:卷宗丟了。
據曾海忠介紹,1986年他與陳某之間因一塊宅基地的權屬發生糾紛,並於同年8月一紙訴狀將陳某告到臨高縣法院新盈法庭。新盈法庭受理了此案。1987年9月11日,他交了20元的訴訟費。但等了兩年多,此案沒有消息。1990年,曾海忠接到法庭通知稱,由於法庭方面的原因,需要他重新起訴。曾海忠再次遞交訴狀,法庭再次立案。那年5月21日,他又交了一次訴訟費,而案件審理的結果卻如石沉大海。
據臨高縣法院調查,此案第二次立案後曾開過一次庭。1991年,時任該院民庭庭長的鐘春京在清理積案中,發現了新盈法庭的這宗積案,新盈法庭提出建議,由縣院審理此案。臨高法院隨後組成合議庭,由審判長鍾春京等三名法官接審此案。
曾海忠稱,1991年6月11日,即該案立案後的第三年,合議庭開庭審理此案。庭審後,曾海忠等候判決。但這一等,竟又等了15年。其間,曾海忠曾多次到法院詢問,但承辦法官總是說:“等一等”。
據臨高縣法院副院長馮家精介紹,因曾海忠的投訴,2004年該院曾調查處理過此事,當時已責成立案庭庭長謝聖偉與鍾春京一起,共同查找並處理此案,但時至今日案卷仍“沒有下落”。4月14日,鍾春京對他稱:“案卷找不到了”。
臨高縣法院已通知曾海忠再次起訴,並重組合議庭審理此案。對此,曾海忠心情複雜:一方面,案子又有希望了;另一方面,他感到十分爲難,19年前的許多原始書證,如今還能收集到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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