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安全監管總局聯合下發的《“保護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中要求,公安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情況和重要交通路況信息等。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單位,要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通過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進行監督。
方案要求,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擴大交通安全宣傳的影響力和滲透力,確保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進廣播、進電視、進報刊、進網絡,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內容”。各級宣傳部門要在春運、“五一”和“十一”黃金週期間,重點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充分發揮交通廣播的優勢,及時傳播安全知識和交通信息。
“保護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要求積極推進交通安全宣傳作品的創作,豐富宣傳內容。據悉,今年7月至8月,公安部門將組織開展以“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爲主題的歌曲、相聲、小品、公益廣告等作品的徵集活動,選出優秀作品,製成交通安全宣傳系列宣傳品。教育行政部門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針對少年兒童的特點,通過製作交通安全動畫片、畫冊、遊戲等,使少年兒童在娛樂中學到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識。
方案還要求,各地宣傳、公安、教育行政、司法行政和安全監管部門針對宣傳重點,及時製作符合本地實際、有影響力、羣衆喜聞樂見的影視作品、掛圖和安全知識讀本等宣傳材料,更新和豐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內容。宣傳、公安部門要通過文化下鄉、播放專題宣傳教育片、組織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安全常識有獎競猜等活動,吸引更多的羣衆參與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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