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行醫的黎民亮在10余天內先後四次拔掉患者12顆牙齒導致患者死亡,日前,重慶市墊江縣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被告人黎民亮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同時判決被告人賠償受害人家屬經濟損失近9萬元。
黎民亮在未取得執業醫生資格的情況下,擅自在墊江縣鶴遊鎮街上擺攤行醫。2004年11月24日至12月7日期間,黎民亮在收取朱傳芳人民幣100元后,先後四次爲朱傳芳拔掉牙齒12顆,造成朱傳芳於同年12月8日死亡。經重慶市法醫學鑑定,朱傳芳死亡原因繫心肺功能衰竭,拔牙應作爲心肺功能衰竭的重要誘因。
法院審理後認爲,黎民亮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而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其行爲構成非法行醫罪,同時應對患者死亡所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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