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現將2006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爲法定假日,將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4月30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羣衆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假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機組織公款旅遊活動,切實搞好廉政建設。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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