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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謊言騙人錢財,租用日租房藉機將他人筆記本電腦佔爲己有。昨日,現年25歲的男子王某在河西區法院受審,檢察機關指控其犯有詐騙和搶劫兩項罪名。
據指控,2005年3月,王某謊稱不用上學考試就能辦北京農業大學本科文憑,騙取本市某售樓處劉某、吳某11240元。2005年3月至5月間,王某又說他在養毒蜘蛛,蜘蛛的毒液由藥廠回收可以賺錢,二人又被騙了數千元。後來,王某將文憑和蜘蛛給了二人,二人發現文憑是假的,蜘蛛也是觀賞蜘蛛。
此外,2005年11月間,王某在淘寶網上得知譚某和謝某都想賣筆記本電腦。當月25日,王某化名孫亦東與譚某取得聯繫,並於當天租用了河西區龍都花園某室日租房。當晚6時許,王某將譚某騙到該房內,謊稱修衛生間門,讓譚某幫忙扶着,趁譚某不備用尼龍繩將譚某反鎖在衛生間內後,將譚某的筆記本電腦搶走逃離現場。2005年12月3日,王某又以同樣的手段將謝某的筆記本電腦搶走。
法庭上,王某不承認自己犯有詐騙罪和搶劫罪。其律師辯稱,指控王某搶劫罪定性不準,應按搶奪處理,而詐騙罪事實依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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