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吳宏):記者從市工商局瞭解到,在剛剛過去的“五一”黃金週期間,天津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共接到消費者諮詢和投訴舉報1150件,其中受理消費者投訴134件。投訴熱點集中在不規範的商業促銷行爲、假冒手機電池、電信提供商“模糊概念法”欺矇消費者、汽車和電動自行車上使用拼裝電瓶、洗染業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等方面。
商場促銷宣傳不規範
幾名消費者聯名反映說,某大型電器連鎖店4月30日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從4月30日至5月4日舉行手機促銷活動,摩托羅拉V3手機原價1999元,現價1475元”。這些消費者都是在4月30日一早便到其河西店排隊購買,開門後賣場告知消費者,活動改在5月1日正式舉行。轉天消費者又去排隊等候,這次等來的說法卻是“特價機在4月30日已售完”。此外,還有一些消費者反映,某超市店內海報註明:“五一期間,購物滿100元以上者,憑當日小票可參加套圈遊戲、電腦畫像等其中一項活動。”有的人購物達到“標準”後,便手持小票要求超市給自己電腦畫像,但被店方人員拒絕,理由是必須購買100元以上的生鮮食品才能參加此活動。
假冒手機電池引發爭議
長期以來,手機的品質與售後服務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和難點之一。近期因手機“待機時間”問題引發了許多糾紛。僅“五一”期間,工商部門就接到了21件相關投訴。消費者許先生從武清區一通訊商店購買的諾基亞手機,說明書上標明的待機時間爲四天,而實際只有30小時左右。經銷商對此的解釋是:標明的是手機在不插卡情況下的待機時間,插卡後只能待機一天。消費者把手機送到諾基亞維修中心檢測,結果證實手機的兩塊配套電池並不是諾基亞產品。
電信“模糊概念法”矇騙消費者
令消費者普遍感到不滿的是,個別電信分包商或信息提供商採取“模糊概念法”,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給用戶開通手機彩鈴、焦點新聞、天氣預報等收費功能項目,而用戶誤認爲是免費服務。張某在節日期間,發現手機被莫名其妙地收取了彩鈴服務費,通過向信息提供商諮詢方知自己的手機已被增添了彩鈴功能。對方答覆:“這屬於試聽服務,如不需要可以退費。”
拼裝電瓶問題日益突出
個別電動車生產、經營企業爲牟取暴利而不擇手段地降低成本,用價格低廉的廢舊鉛板和硫酸拼裝電瓶,這種電池無法進行充分的化學反應,實際功率與產品說明相距甚遠,在短期內能夠湊合使用,但時間稍長便衰減很快,使用壽命也短暫。
洗染服務質量參差不齊
個別洗衣店爲降低經營成本以水洗冒充乾洗,導致有些毛織衣物洗後變形縮水;還有商家在洗染操作中缺乏規範,把多種或深淺衣物混洗,導致衣物交叉染色;有的洗染店在變更營業場所或停業後,趁機捲走顧客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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