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從天津市老齡委獲悉,本市《關於加強社區(村)老齡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已於近日出臺。《意見》對今後五年社區(村)老齡工作的組織機構、服務設施、服務活動、工作制度以及保障措施等做出了規劃。
今後五年內本市將建立健全社區(村)老年羣衆組織。社區(村)要建有老年文體活動中心(站),建有老年生活服務設施,向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落實老年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項制度和政策。爲60歲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定期爲老年人查體,建立救助困難老年羣體長效機制。與此同時,要把社會孤老、退休孤老、空巢老人、80歲以上高齡老人、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以及經濟困難等六種老人作爲社區(村)老齡工作重點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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