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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當街遭猥褻,而實施猥褻者竟是一位精神病患者。此案發生後讓警方一時束手無策。
衆目睽睽年青男子當街非禮女孩
5月8日晚上6點45分左右,海曙段塘派出所接到報警:鄞奉路771號門口有一女子遭人猥
褻。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一20歲左右的女孩子在哭,一旁有兩名男子正扭打在一起。一年輕男子看到民警,趕緊求助,要求抓住另一30歲出頭的男子。隨後,民警將3名當事人帶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裏,女孩因受了驚嚇,一直在哭。自稱是其男友的年輕男子向警方道出了事情原委。當天晚上,這對戀人走在鄞奉路上,男朋友因爲買點東西,落在了女孩的後面。這時,男子葛某突然從一旁竄出,一邊放肆地哈哈大笑,一邊把手伸向女孩的胸部。當街遭遇非禮,女孩當即被嚇得大叫,男朋友發現後衝上來抓住葛某,兩人因此扭打在一起。
患“花癲病”警方確認病症只好放人
據警方介紹,今年32歲的葛某是寧海人,穿着乾淨,他對自己猥褻女孩的行爲供認不諱,但他一直哈哈大笑,並說看到女人就無法控制自己。民警對葛某的精神狀態產生了懷疑。
通過向其戶籍所在的當地派出所瞭解,果然發現葛某是名從醫院裏跑出來的精神病患者,曾經在寧海、奉化、市區近10次因爲猥褻而被抓,是名寧波人俗稱的“花癲病”患者。但每次均因爲其是精神病患者無法處理,警方將其交給監護人,但監護人對他又不願意負責,所以不斷惹事。對於葛某,段塘派出所也同樣無法處理,昨天只能放人了事。
此類侵害讓警方束手無策
“精神病人危害社會目前已經成爲警方的一大困擾,每個派出所都遭遇過類似的問題,但因無法處理,常常會出現重複侵害的情況,羣衆對此常有怨言。”在昨天的採訪中,辦案民警表現出少有的無奈。
記者瞭解到,很多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因沒錢管或不想管,造成精神病人無人監護的情況比較普遍。而在司法實踐中,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治療。但實際上對經鑑定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公安部門在將其送往精神病院強制治療過程中,因爲高昂的費用加上精神病院牀位的緊張,強制治療往往也很難執行。
春季是精神病高發期,警方希望有關部門和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能對精神病人實施有效的監護,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
相關新聞疑似精神病發作男子發狂刺傷兩人
在寧波一小區居住的男子突然發狂,竟然毫無理由地接連刺傷兩名居民,在該小區引起恐慌。
5月6日下午,海曙段塘轄區內,一名男子突然發狂,持刀將小區內兩個居民刺成輕傷。經警方調查,該名男子家族有精神病例,在事發前,男子經常猜疑他人在說他壞話並伴有自言自語,家人懷疑他有精神病徵兆,正和居委會商量要如何處理,沒想到當天下午,他就失去了控制。小區里居民因爲害怕該名男子的暴力行爲,紛紛要求對其採取強制措施,目前,該名男子暫時已經被刑事拘留,派出所正委託有關單位對其進行精神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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