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在火車站附近執勤,有一個50歲左右的警察闖紅燈。因為鐵路民警不歸我管轄,我教育他後就放行了。誰知旁邊一個騎車市民馬上指責我們警察執法不一視同仁,我真為我們民警臉紅啊!』昨日無錫市公安局局長張躍進為此向全市人民道歉,並表示今後凡再有警察闖紅燈的,除依法處罰外,情節嚴重的甚至要予以除名。
今年是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第一年,無錫市文明交通的主題是『不闖紅燈不越線』。
張局長認為,公安部門作為監督市民不闖紅燈的執法者,首先要做到自己不闖紅燈,否則『不闖紅燈不越線』的主題無從談起。『上個月有一天也是我在路面執勤,一個協警員就問我,警察要不要聽交通指揮。我一問,原來是我們局裡一個警察開車闖紅燈,被攔下來以後對協警員態度還很蠻橫,說是有緊急任務。後來經我調查處理後,那個民警又自覺地向協警員賠禮道歉。』張局長說,『從現在起對違反交通法規的警察施行一票否決制。民警凡發生闖紅燈、開特權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的,除依法處罰外,第一次由所在單位領導誡勉談話,一年內兩次闖紅燈的,取消評先進資格。如果再三發生闖紅燈行為,即使對其除名也沒什麼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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