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於浩):5月10日,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2006年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繼續實行招生院校依法自主錄取、市高招辦管理、監督、服務的方式進行。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佈的錄取規則,以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爲主要依據,根據考生志願,將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相加,德智體全面考覈、擇優錄取。
市高招辦爲招生院校提供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相關服務,管理招生錄取工作,監督、檢查招生院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招生章程的情況。具體錄取程序爲:
1、各招生院校分科類將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與文化考試成績相加,根據考生填報的志願,按照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
2、當考生同時符合A、B兩所志願院校錄取條件時,由A志願院校錄取。
3、5月11日,各招生院校公佈錄取結果,考生可直接向報考院校進行查詢。
4、被錄取考生按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註冊等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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