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家樂、家樂福等大型超市都把服裝放在賣場顯著的位置,可是購物者大都推着購物車繞過服裝區。服裝區怎麼會遭此冷遇?昨天,記者走訪了天津市幾家大型超市,發現了其中的問題。 消費者:超市服裝品質不高
在某超市,家住白堤路的張女士推着購物車走進了服裝區,最終車子仍然空着推出去。本來想買件吊帶裙的她告訴記者,超市裏實在挑不出她想買的服裝。“年輕人的衣服做得肥肥大大,工藝也不是很好,中年裝裁得土裏土氣,老年人的服裝尺碼又不足。我看了這樣的服裝,還沒考慮價錢,就沒了買的念頭。”是不是由於進貨渠道一般,商品品質有侷限?在南開區某超市的服裝區,設有一排“李寧”牌的服裝,一款T恤由59元降到29元,另一款則由79元降到69元,可記者在李寧專賣店裏並沒有看到這兩款T恤。據服務員介紹,這兩款早已過時不再生產了。“買衣服,看的是款式、質地和價錢,但如果款式、質地都不能吸引消費者,那價錢多少已經沒有太大意義了。”消費者李先生搖着頭說。 商家:服裝不是競爭重點
某超市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超市營銷中,服裝屬於微利商品,不是超市的競爭重點。再說,人們已經習慣了到商場裏選購衣服,商場裏專業的服務、貨比三家的機會等都是超市不能達到的。超市受場地、成本的限制,進貨十分有限,大的服裝廠商也大都不看好這個市場。“所以我們做得再好,也賣不過商場。”這位負責人說。從現狀來看,超市更適合做內衣的市場,因爲內衣更方便、實用,更新速度比較快。確實,超市的內衣專區出售的商品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有不少消費者在此挑選商品。 專家:超市決策不準確
記者走訪幾家大型超市看到,服裝區的面積幾乎佔了整個日用區的四分之一甚至更多。也就是說,如果商家閒置了服裝區的經營,相當於荒廢了超市日用市場的四分之一乃至更多。南開大學經濟學教授賈鳳和針對這一現象表示,佔超市如此大面積的服裝區需要不小的固定成本,如果商家想從中獲利又不想付出太大成本是不可能的。造成超市服裝商品利益回報不夠的原因還應歸爲超市本身決策不準確:一是目的不清楚,超市的服裝區不可能像專業服裝商店那樣滿足顧客特殊需要;二是對象不清楚,超市的總體走向是便利店的發展方向,經營對象是大衆,即超市服裝的質量和價格的定位應滿足大衆的需求。
現在本市部分超市已將周圍店面租賃給小店,逐漸形成一個小經濟圈。賈教授分析,雖然租賃出的服裝小店和超市內服裝區的經營模式不同,但是二者的影響是相互的,甚至可以說這樣的聯合經營對於超市更有利。
無廠家廠址虛標高價
超市服裝標籤不規範
昨天,記者走訪了本市幾家大型超市,發現個別服裝存在標籤標註不規範、虛標“建議零售價”等問題。
記者在某超市發現,該超市銷售的“天之影”服裝,沒有標註廠家、產地信息,讓消費者懷疑其進貨渠道。今年元旦開始執行的《國家紡織品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規定“服裝、裝飾用紡織品的吊牌、標誌、標籤或使用說明上都應該明確標註產品分類,標籤不得手寫或塗改”,但記者在一些超市出售的T恤上卻找不到任何關於廠家、產品分類、使用方法等信息的標籤或吊牌。
此外,有些服裝的標籤印有和實際銷售價格相去甚遠的“建議零售價”。如某超市銷售的“小辣椒”短裙,超市售價爲19.9元,標籤上則印有“建議零售價168元”字樣,細看這件短裙,縫製工藝粗糙,腰部裏側只是在接頭處簡單地過了幾趟線。一件同品牌的女式T恤“建議零售價129元”,超市售價59元,消費者馬女士感覺其手感一般,“真不知道是相信‘建議零售價’,還是相信超市的‘現價’!”消費者劉大媽表示:“其實大家都知道超市的服裝進貨渠道比不上大商場,所以低廉也算合理。可不能因爲這樣,就在標籤上胡來,與其這樣,還不如不要標籤,在路邊擺攤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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