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冒用假名,毆打執行法官,山東省濟南市某快運部負責人史某和其父親因暴力抗拒法院執行,日前,被濟南市天橋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04年6月,德州同方科貿有限公司曾將三臺電腦交由濟南某快運部駐德州站託運,因車禍致三臺電腦至今未運送到達指定目的地,德城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濟南某快運部賠償原告德州同方科技公司11997元,並得到德州中級法院終審判決的維持。
誰知在兩級法院審理過程中,濟南某快運部負責人史某竟是以假名“張濤”出庭參加訴訟的,並隱瞞了該快運部未辦理工商登記的事實,致使案件執行工作費盡了周折。
在德城法院的執行法官第一次去濟南某快運部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傳票時,史某父子都稱沒有“張濤”這個人,執行法官只好徒勞而返。
2006年3月22日,執行法官帶着申請執行人第二次來到濟南該快運部,申請執行人一眼就指認出了負責人史某就是出庭應訴的“張濤”,於是執行法官出示了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讓史某簽收執行通知書和傳票。史某見騙局已被識破,便以不知情、外出辦事、上廁所等藉口拒絕簽收,當感到實在難以脫身時,他和父親竟抄起了木棒,不顧執行法官的再三警告,劈頭蓋臉地對毫未還手的執行法官暴打,致使一名執行法官頭部鮮血淋漓,醫療包紮時縫了數針。經法醫鑑定,兩名執行法官均被毆打成輕微傷。
在事發當天,接到執行法官報警的濟南市天橋區公安分局緊急出動,及時出警營救出了兩名執行法官,並協助德城區法院依法辦理了對史某父子司法拘留14天的手續。4月28日,濟南市天橋區公安分局又以史某父子涉嫌犯妨礙公務罪爲由,依法將他們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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