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分爲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市高招辦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分科類劃定第一階段錄取控制範圍。其程序爲:1、提前批次高職院校錄取。2、本科批次院校錄取。3、藝術類高職院校錄取。4、普通類高職院校錄取。
第二階段:招生院校在市高招辦劃定的第一階段錄取控制範圍內尚有計劃未完成時,經招生院校同意,市高招辦將院校餘缺的計劃向社會公佈,在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根據院校的報考要求和個人情況,選擇是否參加第二階段的錄取報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