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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王冰 通訊員經軒):2005年以來,天津市各級公安經偵部門在公安部、市公安局統一部署和領導下,開展了以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犯罪爲主要內容的“山鷹”行動。專項行動中,各級公安經偵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闢線索來源,周密部署,雷霆出擊,對嚴重擾亂人民羣衆正常生活的生產銷售僞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經濟違法犯罪集中優勢警力,全力偵破,取得了顯著戰果。
其間,相繼破獲了涉及生產銷售僞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經濟犯罪案件4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0餘名,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100萬元。特別是成功破獲了“郭某、劉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康某、石某、朱某銷售假藥案”,“米某、王某生產銷售假藥案”等5起公安部重點督辦案件,有力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破獲特大假洋酒案
2005年1月6日,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接香港國際洋酒協會(亞洲)有限公司廣州代表處舉報稱:發現劉玲等人在銷售“人頭馬”、“馬爹利”、“芝華士”等名牌假洋酒。接報後,經偵總隊領導十分重視,立即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開展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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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的假冒洋酒 |
專案人員經過連續1個多月的偵查,終於摸清了該團伙販賣假洋酒的來龍去脈:該團伙的另一主犯名叫郭瑩,並僱有兩名夥計幫忙。他們共有兩處藏酒窩點,經常是每天下午四五點鐘開車出來,奔波於一些酒吧、夜總會之間。
專案組將各方面調查的情況向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領導彙報後,領導指示,一定要在春節前將這個販賣假洋酒團伙打掉,以維護春節期間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2005年2月3日,經偵總隊以郭瑩、劉玲等人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立案偵查。
專案人員經過認真的分析和研究,根據近一個月的跟蹤調查,一致認爲,在他們去存放假酒的倉庫取貨時,是最好的抓捕時機。2005年2月3日,專案人員在某小區內將正準備取貨的郭瑩、劉玲等人一舉擒獲。並立即對房間進行搜查,查獲“軒尼詩”、“人頭馬”、“黃家禮炮”、“芝華士”等各類假洋酒,價值40餘萬元。隨即,辦案民警又搗毀了另一處藏假酒的窩點,查獲各種品牌的假洋酒,價值20多萬元。
專案民警連夜對郭瑩、劉玲突審,同時對查獲的有關的會計賬目及有關材料進行查證。最終查明,郭瑩曾於2004年8月主動與廣東省中山市賴壽強聯繫,以低於市場批發價30%--60%的價格,大量從賴處進各種品牌的假洋酒進行銷售。像“芝華士12年”,真酒正常批發價150元一瓶,而從賴壽強處進貨只需55元。
看來廣東中山市的賴壽強,系本市郭瑩、劉玲販賣假洋酒案件的進貨源頭。此情況非常重要,專案組立即將有關線索上報公安部,並進一步開展查證工作。
此時,正值公安部在全國開展2005年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犯罪“山鷹”專項行動,此案因其影響面廣、案值大,被公安部列爲全國2005年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犯罪“山鷹”行動的十大案件之一,掛牌督辦。隨後,在公安部的統一領導下,廣東省中山市警方全力以赴,終於查清了這一涉案全國十餘省市的特大製造假洋酒的黑窩點,並果斷採取行動,迅速出擊,徹底搗毀了這個影響惡劣的假洋酒“製造工廠”,抓獲了主要犯罪嫌疑人賴壽強。
據悉,廣東省警方在造假現場查獲大量剛剛製出的各種品牌假洋酒,包括“軒尼詩”、“芝華士”、“馬爹利”、“人頭馬”、“尊爵”等假洋酒2600瓶,查獲可以製造5000瓶假洋酒的原料酒13桶,以及19萬套假名牌洋酒的包裝盒、標識和防僞標籤等。經審理,賴壽強交代,從2001年開始,夥同他人在中山市租借某公司的獨立倉庫,作爲生產假洋酒的窩點,製造出各種假冒名牌洋酒,推向全國銷售。
現郭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劉玲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破獲特大跨國製售假藥案
2005年,市公安局經偵總隊破獲了本市首起通過互聯網與境外不法分子勾結,跨國製售假藥、侵犯國際知名企業知識產權案件。此案成爲全國2005年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犯罪“山鷹”行動的十大案件之一,公安部掛牌督辦。
2005年5月16日,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接到上海某諮詢有限公司受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委託舉報,稱發現有人通過互聯網在某著名購物網站上銷售假冒葛蘭素史克公司的產品“pan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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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查扣的假冒產品 |
考慮到此案關乎民生的藥品安全問題,同時又涉及侵犯國際知名品牌,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接舉報後立即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工作。
2005年6月初,專案組經10餘日的晝夜連續奮戰,終於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自稱是天津市開發區某貿易公司的代表,主要通過某網站以電子郵件方式與客戶聯繫銷售假藥。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工作,專案組獲取了一重大線索,近期王某將有一批假藥出口境外。
專案人員採取化妝偵查方式與王某約見,並於6月10日精心組織抓捕行動,將其成功抓獲,同時當場查扣18箱藥物。後經調查,專案組發現王某隻負責網上發佈消息,進行交易。同時,經深入偵調工作,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米某浮出了水面,此人具體負責聯繫假藥生產業務,其假冒藥品的生產廠家爲河北省某製藥廠。據此情況,市公安局經偵總隊研究決定,專案組兵分兩路,一路直撲米某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的辦公地點實施抓捕;另外一路前往河北省對該製藥廠展開調查。
在對製藥廠的調查中,專案人員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查實犯罪嫌疑人米某自2003年8月至2005年1月,先後以“陝西某公司”等名義與河北某製藥廠簽訂了出口產品加工合同書,委託該廠生產假冒葛蘭素史克公司的多種藥品近2750萬片。其間,銷售價格約爲17萬美元,摺合人民幣140餘萬元。
與此同時,另一組專案人員在石家莊市進行着大量偵查和摸排工作。2005年7月5日晚,在河北省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專案組獲得一重要線索,並將其藏匿地點鎖定在石家莊市某小區內,經全方位布控,終將米某在該小區一樓道內抓獲,連夜押解回津。通過進一步查證,最終認定米某自2003年以來,指使王某在互聯網上接收境外客戶的訂貨信息,與境外的客戶商量好價格後,爲其組織生產仿製藥品。境外的外貿客戶通過郵寄及傳真的方式把包裝樣稿給米某,然後其再組織印刷外包裝,去工廠製作成品。最後,米某等人按照境外客戶要求加工好假冒及仿製的藥品後,再向境外銷售。現犯罪嫌疑人米某、王某已被依法逮捕。
據悉,今年本市各級公安經偵部門將切實把打假維權工作放在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重要位置,繼續加大打擊力度。通過建立科學、規範、高效的經濟犯罪監測系統,精確研判,主動出擊,有針對性地開展一系列專項行動。同時,繼續完善與各相關執法部門的協作機制,逐步建立起打擊和預防經濟犯罪的長效機制,爲有力推進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以及本市“十一五”規劃開局之年的經濟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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