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津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發佈今年4月份警情。
4月份,本市刑事案件總體呈上升趨勢,當月共立各類刑事案件6868起。
刑事案件主要特點爲:搶劫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9.3%,搶奪案件下降9.2%。犯罪嫌疑人結夥搶劫金店和加油站案件仍有發生。針對居民個人的搶劫案件集中在市區的廣場街道,時間以夜間爲主。搶奪案件中騎摩托車搶奪仍是主要犯罪形式。犯罪嫌疑人主要針對單身女性實施搶劫。利用色情引誘搶劫也有發生。入室盜竊和盜竊汽車案件有明顯上升。
詐騙案件被騙財物損失較大,僅4月17日、18日兩起以兌換外幣爲由的詐騙案件,被騙羣衆損失就達33萬餘元。神醫消災詐騙、投信詐騙是主要詐騙手段。
本月共查處違法人員3142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61.7%,其中行政拘留1170人,佔總數的37%。本月共發現受理治安案件8476起,查處治安案件8310起,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及擾亂公共秩序案件居受案總數的前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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