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萬歷年三月二十七(陰歷)的賣妻契
日前,包頭一位張姓文物收藏者從一村民家中收集到一張罕見的明朝民間賣妻契約書。
5月18日,記者專程趕到收藏這張明代賣妻契約的張先生處,見到了這張賣妻契。這張賣妻契是一張長為37厘米,寬為33厘米的宣紙,文字潦草用毛筆書寫,並有買賣妻子雙方當事人的手印及方章。契約中記載了大明萬歷年三月二十七(陰歷),破產者立出堆因祖業破產,無法生存,被逼無奈,將原配結發妻子劉素英(年方26歲)賣於陳二為妻,賣價為白銀30兩。陳二與立出堆雙方兩廂情願,立據為證,無有反悔。另契中申明,立出堆原有一男一女,陳二必須以親生兒女相認領。包頭有關考古學家說,這是一份罕見的明代民間『典賣』妻子的契約書,這一發現對於研究明朝土默川地區的風土人情具有特殊的歷史意義與考古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