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警方調查中瞭解到,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假藥“亮菌甲素注射液”於今年三月出廠,由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及時發現問題並採取了有效控制措施,使該批生產的假藥大部分尚存放在倉庫中,只有小部分流入了市場,假藥的銷售去向主要集中在廣東省和山西省。
調查顯示,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於2005年9月經批准獲得“亮菌甲素注射液”藥品許可(批號2005B04528)。2006年3月5日,該公司共生產“亮菌甲素注射液”72145支,批號爲06030501,共計銷售6600支,庫存65545支。據調查,已被銷售的假藥去向爲:2006年3月28日銷往廣東省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3000支;2006年4月13日銷往大同市醫藥公司中西藥品經營部600支;4月21日銷往廣東省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3000支。
據瞭解,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生產“亮菌甲素注射液”已有多年曆史,以前生產的是2毫升的針劑,從2006年3月開始,公司採用新購進的假“丙二醇”作爲輔料生產10毫升的注射液。(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