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0時許,少年閆某騎車經過大光明橋時,偶然發現一名中年男子所騎的自行車與自己幾個月前丟失的自行車一樣。屬地警方接報後在十一經路與七緯路交口設卡,將可疑車輛攔截。
記者到場時,灰色的26型號自行車已被警方暫扣。民警稱,兩名當事人已離開現場,各自回家取發票去了。與中年男子同行的一名男子解釋說,同伴是不久前花150元錢在民權門附近的一個市場購買的這輛二手車,當時還特意向商販索要了發票。不久後,中年男子和少年閆某拿着發票返回。少年將發票及丟車當天在南開區的報警記錄交給民警,並說:“我的車是在超市花360元買的,今年2月在鞍山西道被盜。車上有記號,這輛車絕對是我的。”由於賣二手車的商販在自行車車把上做了手腳,磨掉了鋼號等標記,民警一時無法查對,只得將當事雙方帶走進一步調查。
贓車如何“化裝”
用鐵銼磨掉車把或自行車腳蹬附近的鋼號;將車把、車筐、車鎖等特徵明顯的部件進行更換;車架重新噴漆;爲便於銷售,買來收據或假髮票提供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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