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婦當街為胎兒征養母
『我流落它(他)鄉,身上緊(僅)有的一點積蓄都已用完,現在我還有八個月的孩子還未出世,我以(已)無能力把這孩子撫養長大,真誠的(地)希望有好心人能領養我這個可憐的孩子。謝謝大家,祝好人一生平安。』
21日11:20許,在南昌熱鬧的太平洋購物廣場樓下,一名大肚子的孕婦站在路旁,一臉的懮傷,在她的腳下擺了一張白紙,白紙上寫有上述字樣。讓人奇怪的是,當有好心人向她捐錢的時候,她卻又十分堅定地給以拒絕……
隨後,記者得知,她叫楊歡,身份證上顯示為『湖北省鄂州市……』人,1986年出生,懷孕8個月,今年3月份來昌投奔贛籍男友。但數天後,男友陳輝不辭而別,留下她一個人在南昌這座舉目無親的陌生城市。而她不但不知道男友家的具體地址,有些什麼樣的朋友,甚至連一張男友的照片也沒有……
網上聊天聊出感情
楊歡告訴記者,她與陳輝是2005年4月的時候通過網上認識的,她的網名為『頑皮笨』,陳輝的網名為『眼視』 ,當時她在廣州一親屬開的餐館(同時也經營網吧)做事。
通過網上聊天,她得知陳輝是江西省贛州人,今年23歲,170多厘米,當時也在一家餐館做事。之後兩人越聊越投機,並於當月月底相約在廣州見面。見面後,陳輝對楊歡十分地照顧,細心呵護,這使得性格內向、一向缺少被人關愛、與人交流的楊歡十分感動,並愛上了陳輝,很快雙方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數天後,陳輝離開了楊歡、離開了廣州。之後他們又見了一次面。
珠胎暗結來昌投靠男友
2005年中秋節的時候,楊歡發現自己懷孕了。驚慌不已的她連忙打電話給陳輝,並稱要打掉胎兒。但陳輝不同意,並勸說楊歡不要打胎,他會照顧她的。之後,楊歡再也不敢呆在親屬哪兒了,在陳輝的建議下,她回到了湖北老家。由於已是秋天,肚子被衣服蓋住,加上楊歡的刻意地隱藏,她的父母並沒有發現她的異樣。
2006年過完年後,楊歡的肚子也越來越大。3月的一天,她再次打電話給陳輝,商量打胎的事情,這次陳輝同意了,並讓她到南昌來與他相會。第二天,楊歡借口到南昌來工作為由,離別了父母,只身來到南昌,陳輝將她安排在南昌市高新區一出租房裡。
打胎不成男友不辭而別
楊歡說,來昌安頓下來之後,她與陳輝開始商量打掉胎兒的事。但到了醫院後,由於沒有這麼多錢(1500元),他們並沒有打成。之後,這事便一直拖了下來。且陳輝並沒有與她住在一起,而是住在一朋友處,但她從來都沒去過,也不知道對方的電話及住址。陳輝告訴她說,會每隔三天來看她一次。不過陳輝每次來都抱怨,說好煩,沒錢,也沒有去找工作做。
3月底的一天,陳輝再次來到楊歡的住處,呆了約半個小時後,便離開了。但讓楊歡沒想到的是,陳輝這一去,直到現在,約兩個月了,沒有再來找過她。而她在陳輝『消失』一個星期後,纔意識到陳輝可能再也不會出現在她的生活中了。由於陳輝的手機在她們見面後不久,就因無錢交話費停機了(現在則是空號,號碼還是楊歡爸爸辦的湖北號碼),加上又不知陳輝在南昌有些什麼樣的朋友,所以楊歡根本無法找到陳輝。她也曾到網吧找過,在網上留過言,但都無果而終。
被房東掃地出門生活陷入困境
4月21日,房東見她一個人住,又大著肚子,怕她在其房間裡生小孩子,便也將她掃地出門了,當時她的身上約只有600元錢。之後,她便租住在南昌市李巷曹熊村,換房後,她又交了一百多元的房租,一直到現在。楊歡告訴記者,男友走後,由於沒錢,她便開始盡量節約開支,早餐都是吃幾個蛋黃派加開水,中餐、晚餐則都是靠三元的快餐過活,也不敢亂用錢,到南昌城區來也盡量地走路。而現在她的身上只有不到200元錢。
2006年5月21日14時許,記者跟隨楊歡來到了她的出租房裡,房間裡除了一張床、一張方桌、一個木茶幾外,再沒有別的家具(除被子外,都是房東提供的)。在木茶幾的臺面上,是一包還沒吃完的蛋黃派及一包零食……
情怯不敢驚動父母
當記者問楊歡,一個人在南昌這樣困難,為什麼不將真實的情況告訴父母時,她竟無聲地流下了眼淚。
她告訴記者,她不敢讓父母知道這事。在父母眼中,她一向是一個很聽話的孩子,再說在她14歲的時候,由於在一個餐館打工時右手被卷進了絞汁機中,導致右手部分功能喪失,且留下了大塊永久疤痕。由於頭發也被卷入,導致其面部也留下了一長條疤痕。為了給她治病,家裡還欠有三萬元的債務。她寧可在外面自生自滅,也不願讓父母為她的事操心了。唯一的哥哥,也由於兩人關系冷淡,一年通不了幾次電話,加上脾氣暴躁,更不敢說給他聽。
不過,由於害怕父母擔心,她還是盡量多給父母打電話,讓父母放心,說她在南昌挺好的(說這話的時候,記者發現楊歡語速緩而輕,眼中的淚水則不斷地往下流)。
街頭擺字替胎兒征養父母
由於生活越來越陷入困境,楊歡沒別的辦法可想,且隨著胎兒越來越大,也不可能再去籌錢打掉胎兒。於是她便萌發了上街擺字替胎兒在南昌找個養父母,於是便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其唯一的要求便是生孩子的錢對方出。生完後,可以直接將孩子抱走。當記者問是否捨得,她低頭沒有正面回答記者的問話。
楊歡告訴記者,她上街擺字已有十多天了,先後到過老福山街心花園、沃爾瑪廣場及中山路等地。期間,也有一些人來問,多數是一些中老年人,且大人小孩都想要,也有人想將她介紹給殘障人,她都沒有答應,也不敢答應。她也不知道,自己的這種方法有沒有效,違不違法,但她沒有別的辦法,只能是過一天算一天。且在擺字的過程中,她堅決不接受別人金錢方面的捐助(包括記者捐給他的100元錢)。
對話摘錄 我後悔,但對男友恨不起來
記者(下簡稱記):你愛陳輝嗎?
楊歡(下簡稱楊):愛。
記:你覺得陳輝對你有感情嗎?
楊:有。要不然,他不會對我這麼好,讓我到南昌來。
記:陳輝他什麼個人情況都沒告訴你,你從沒懷疑過他嗎?
楊:有,但就限於男女方面的懷疑。
記:現在,陳輝走了,你不覺得他是在騙你嗎?
楊:我寧可相信他是由於無能力而逃走的。
記:你想陳輝回到你身邊嗎?
楊想。但如果他回來還是這麼煩的話,不回來也好。他原來是個快樂、開朗的人,我有了孩子後,他變得不快樂了。
記:你後悔嗎,恨陳輝嗎?
楊:我後悔,想恨男友,但恨不起來。
記:為什麼?
楊:因為,除父母外,從沒人對我這麼好。而且,我相信他也是愛過我的,只是現在他無能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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