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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瞭解到,截至22日12時,山西共查獲控制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26個品種35.8萬支(瓶)產品,其中包括被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爲假藥的2個品種2個批次的2250支“齊二藥”藥品。
據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稽查處負責人介紹,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銷售假藥事件發生後,山西立即組織各地藥監部門工作人員在全省近4000個涉藥單位展開調查,凡發現標示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所有藥品品種,一律採取查封扣押。根據黑龍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的線索,山西對涉嫌經營“亮菌甲素注射液”的山西省“大同醫藥公司中西藥經營部”展開調查,現已覈實爲一大同籍女子鄭某以“大同醫藥公司中西藥經營部”名義購買“齊二藥”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600支,直接發往陝西西安,並未在大同市銷售。
又經查,山西省侯馬市人民醫院曾分別於2004年和2006年從山西省運城市絳縣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康聯分公司購進“齊二藥”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3000支,並已使用2266支,庫存藥品現已被查封,運城市絳縣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康聯分公司也已自查上交620支“齊二藥”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
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山西加大了“齊二藥”事件的社會宣傳力度,爭取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同時把清查“齊二藥”產品與日常監督稽查、藥品包裝標籤說明書專項檢查、案情查處工作相結合,對於檢查發現從非法渠道購進、不按規範生產、經營行爲,更改藥品批號,擅自委託加工等行爲進行依法嚴肅查處。此外,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最近通報的“泰興化工總廠”生產的丙二醇藥用輔料,經檢查山西至今未發現有購進或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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