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庫盛全(今年43歲)曾與當地的劉明富合夥做生意,6年前公司虧損嚴重,兩人決定“分家”。“分家”時,庫盛全欠下劉明富20萬元,到現在“本加利”已經是40萬元。
迫於生計的庫盛全於2001年來到海南謀生。今年5月15日,新洲區法院法官陳某等三人找到租房在海口玉沙村的庫盛全,用手銬銬其到國貿某大廈26樓招待所。當日下午5時許,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死者家屬
“我們一直等待屍檢結果”
昨日上午,記者見到庫盛全的家屬時,他們的情緒仍很激動,還不能接受家中頂樑柱轟然倒下的事實。
庫盛全的妻子袁小鳳接受記者採訪時,幾次留下傷心的淚。
庫盛全有兩個兒子,大兒子20歲,已經在武漢參加工作。小兒子今年14歲,目前讀初中。
家屬們說,案發後,他們僅僅看過一次庫盛全的屍體。“死亡時,他的手上還帶着手銬。屍檢時,他雙手上的手銬痕跡清晰可見。我們看了一下他的身體,身上有被打的痕跡,紫一塊黑一塊的……”家屬們哭着說,“有關部門讓我們耐心等待做屍檢,等待法醫鑑定。於是,我們一直在海口等待屍檢結果,該去上學的也沒回去上課。”
“連個手續都沒有法院就抓走人,我哥哥死得冤枉啊。他完全是被逼死的。我們不服,我們要申訴,不給我們一個公道,我們勢不罷休……”庫盛全的弟弟庫盛銀說道。
事件起因
投資百萬元,生意卻虧本
庫盛銀介紹,死去的哥哥庫盛全今年才43歲,曾經歷過生意場上的“大起大落”。
庫盛銀說:“1995年開始,哥哥庫盛全和當地一名叫劉明富的男子(加上其餘兩名股東,共四人)合夥做生意。當時,他們在武漢市開了一家名叫“富楊棉製品”的公司,佔地面積2000多平方米的廠房是向當地政府租用的。
“1996年初,四個股東一共投資了125萬多元買設備進行棉製品的生產,並分頭在全國各地辦起多個門市部(注:作銷售用途)。設備則是按照每年15%的比例折舊。由於種種原因,該棉製品廠的生意並沒有像股東們預想的那樣,隨着生意虧損越來越大,股東們之間的意見也越來越大。
“1998年初,除了庫盛全及劉明富之外,其餘兩名股東宣佈退出棉製品公司,並帶走了當初投下的51%的股份。
“2000年初,棉製品公司的虧損越來越大,劉明富遂向庫盛全提出“分家”。”
生意散夥
死者欠下夥伴20萬元
袁小鳳說,棉製品公司“分家”後,庫盛全和劉明富就公司的財產問題起了糾紛。但當時雙方仍約定好合好散。庫盛全當時欠下劉明富近20萬元人民幣的債(到目前本金加利息已經是40萬元)。
“公司辦不下去了,2000年7月份,我哥哥到廣州去經營他自辦的一家棉製品門市部,以求能賺錢來還清劉明富的債。”庫盛銀說。
2000年10月,劉明富到新洲區人民法院,一紙訴狀狀告庫盛全。
“被起訴之後,我哥哥完全不知情,也從來沒有到法院去出過一次庭,也沒接到過法院的傳票或是通知。”庫盛銀說,“哥哥剛到廣州沒多久(還沒到2000年年底),新洲區法院幾名自稱是法官的人找到了我哥哥。當時他們強行打開我哥哥的抽屜,拿走了僅有的4萬餘元現金。”
“當時,這幾名法官告訴我哥哥,你被起訴了,一定要還清債務,其他的情況根本沒有提及。”庫盛銀稱。
此事發生後,庫盛全也想到要還債,於是返回武漢新洲區,東湊西借,總共湊了1萬多元交到了新洲區法院的手中。
海口謀生
流落幾年找到穩定工作
據袁小鳳介紹,2001年1月,她與庫盛全來到海口。
直到2003年,庫盛全才找到了一份工作,月工資2000多元。袁小鳳一直在打短工,有時當清潔工,有時當保姆。2004年,袁小鳳也找到了飲食連鎖店的工作,月工資1000多元。兩人工作稍微穩定之後,纔在海口玉沙村租了一間小單間。
據庫盛全生前的好友謝先生介紹,他和庫盛全是10多年的好朋友,他親眼看着庫盛全從一個公司的老闆“沒落”成流落他鄉的可憐人。
“他沒落的時候,我在海口當保安。他們到海口不久之後就跟我一起住。當時,我一個月的工資才700元,我讓他住我的房子,沒收他的錢。”謝先生說。
謝先生還說,庫盛全生前是一個性格開朗的人,從來沒有過輕生的念頭。
異地拘留
法官稱給40萬元才放人
據瞭解,5月15日下午2時許,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法院法官陳某等三人和劉明富的兩位派委託人來到了海口玉沙村,找到了庫盛全。
法官陳某等人以庫盛全與武漢富楊棉製品有限公司債務糾紛執行一案爲由,在未辦理任何司法拘留手續的情況下,使用手銬將庫盛全從玉沙村的住處帶走(被帶到海口國貿某大廈的26樓招待所)。
庫盛全被帶走後,其家屬不斷撥打庫盛全的手機。
“直到當日下午5時許,有一名辦案法官接了電話。”家屬們說道。
家屬們說:“當時這位法官口氣很硬地說,需要給40萬元才能放人。否則堅決不放人。”
接過此電話之後,庫盛全就音信全無。
被拘三小時後死去
5月16下午1時,家屬們到有關部門打印庫盛全的移動電話單,查了其最後的通話記錄,才得知庫盛全的手機在最後一次接通時位置在海口國貿某大廈招待所。
家屬們急忙趕往該招待所瞭解情況得知,新洲區法院以左夫的名義登記入住該招待所。但5月15日晚上11時許,人們發現庫盛全已死在該大廈5樓天台後,這些法官們已經退房。
家屬們後來才知道,庫盛全死亡的時間是5月15日下午5時許。
武漢新洲區法院
該案已移交到當地檢察院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採訪了湖北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法院紀檢組組長黃洪彬。
黃洪彬稱,他得知此案發生後已經率隊來到海口配合調查。(以下是記者和黃洪彬的一段對話,簡稱記和黃)。
記:貴院法官陳某等三人來海口找庫盛全“追債”,是個人行爲還是院方指派的?
黃:肯定是爲了辦案。
記:目前該案進展如何?
黃:海口當地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後來海口市檢察院也介入調查,隨後又移交龍華區檢察院。目前,該案已移交到武漢市檢察院。
想按交通事故賠償
昨日下午,庫盛銀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就庫盛全突然死亡一事向新洲區法院做了申訴及相關的索賠請求。新洲區法院的有關負責人在答覆家屬時提出,庫盛全的死亡能不能根據湖北武漢市新的有關道路交通事故的規定進行賠償,如此一來,可能只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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