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發小廣告者如對執法人員構成傷害將被判刑。
昨天,市08環境辦環境秩序協調部副部長林志煒在環境建設網絡聊天中表示,他們現在正在考慮,再修改《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時,把停機這個手段列入其中。
林志煒解釋說,根據現行的《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散發張貼小廣告的行爲本身並不能予以拘留,但是如果危害程度不斷加劇,散發小廣告的行爲將會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就可能以擾亂公共秩序這個理由對散發者進行治安警告、罰款直至拘留。如果在被處罰的過程中還有過激、擾亂或者是侵害執法人員的行爲,那麼可能就不僅僅是治安拘留,甚至可能被刑事拘留或者是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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