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多家網站以“國有企業重大事項決策要組織職工代表聽證”爲題,報道了天津市國資委出臺的《職工聽證會制度》。該制度對聽證的內容、參加聽證人員的確定,以及聽證會程序、監督方式、聽證人員權利義務均作了明確規定。同時強調,將職工聽證會作爲職代會審議、通過企業重大事項的前提和必經程序。無疑,這是天津市國資委藉助聽證這一形式,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職代會參與決策企業重大事項,落實職工羣衆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的又一舉措。
在筆者看來,該制度有以下幾個好處:
它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決策重大事項過程中,又平添了一道公開透明、公正廉潔的防護欄,從而進一步杜絕了因暗箱操作而帶來的負面問題。
它以制度的形式切切實實地賦予了職工充分發表自己意見建議的權利,從而使職工主人翁的權力更加具體化,增強了職工對國家、對企業的責任意識。
它可以發揮監督作用,有效防止個別別有用心人員借改革之機以權謀私,從而有效預防了國有資產流失,保證了國有資產的安全、正常運營。
在叫好的同時,我們更希望天津市國資委對這一新生事物,不斷進行探索實踐,豐富內容、完善程序,千萬不要將其作爲一種形式,更要防止虎頭蛇尾、一陣風。(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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