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泥人張”藝術品,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一件件生動、形象、惟妙惟肖的“泥人張”作品常常成爲人們饋贈親朋的首選。不久前,天津“泥人張”的後代傳人、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教授張錩,張錩之子張宏嶽及其開辦的北京泥人張藝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共同起訴被告張鐵成、北京泥人張博古陶藝廠、北京泥人張藝術品有限公司侵權案在北京市二中院立案。昨日,記者就這一天津“泥人張”狀告北京泥人張案電話採訪了雙方當事人。
“泥人張”後代傳人、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教授張錩等原告在起訴書中稱“被告張鐵成以‘北京泥人張’第四代傳人自居,並宣揚‘北京泥人張’始於清代道光年間,至今已經有160年的歷史是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是一種假冒行爲。而被告北京泥人張博古陶藝廠、北京泥人張藝術品有限公司在未經張明山(‘泥人張’創始人)後代從事彩塑創作的人員和天津泥人張彩塑工作室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泥人張’作爲自己企業的名稱使用,並註冊爲商標的行爲也構成侵權。故訴請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權,在指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失、經濟損失以及爲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13.6萬元。”
原告:“北京泥人張”純屬假冒
剛剛從外地出差回到北京的泥人張第四代傳人、清華大學張錩教授在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張鐵成雖然也姓張,但是其和‘泥人張’既沒有一點血緣關係,也沒有任何技藝關係。幾年前,張鐵成在接受新加坡《聯合早報》採訪時稱,‘北京泥人張’也起源於清道光年間,其是第四代傳人。但是其在這一宣傳時所使用的作品照片卻是我父輩創作的泥人作品《將相和》,其講述的所謂‘北京泥人張’的典故也是移植於張明山的真實故事,嫁接到所謂第一代‘北京泥人張’的身上。”
張錩告訴記者,“泥人張”的前兩代人一直定居在天津。1950年,其父張景祜調到北京工藝美術研究所從事教學和創作工作,“泥人張”的手藝也得以在北京發揚光大。“‘泥人張’最大的特點是原創性,而被告張鐵成主要經營的是兵馬俑複製品,他也說自己的先人是做煙槍和蛐蛐罐的,這與‘泥人張’沒有任何關係。”所謂的“北京泥人張”純屬無中生有。“泥人張”作爲一種傳統手工藝流傳至今,特指天津張明山開創並自成風格的泥彩塑藝術品,具有獨特工藝流程和藝術特徵。
原告律師:法院正在追加原告原告
代理人金翔律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因爲“泥人張”的後人除了原告張錩父子,還有其他人,目前法院方面正在追加本案原告人數。
據金翔律師介紹,只要使用了“泥人張”這三個字,無論是作爲企業名稱還是商品名稱,都侵犯了名稱專有權。“泥人張”已經有160年的延續歷史,名稱專有權在先,他人無論做何種註冊,只要沒有徵得權利人的同意,都不能侵犯商品名稱專有權。天津某企業曾經把“泥人張”註冊爲商標,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撤銷了這家企業的商標專有權。判決書說,如果沒有權利人的共同同意,任何人不能將其作爲註冊商標。
被告:“泥人張”不應由一家獨佔
記者撥通被告張鐵成的電話,一位姓張的女士告訴記者,張鐵成正在國外出差,現在不便接受採訪。
被告在接受北京媒體採訪時曾經表示,其跟天津“泥人張”沒有任何關係,既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業務上的關係。“泥人張”是我們中國的文化遺產,不是誰家的獨佔資源。他們沒有將其註冊爲商標,只是作爲企業名稱進行了註冊,而且是在1982年作爲集體企業註冊的北京泥人張博古陶藝廠,後來改制成民辦企業。張鐵成同時表示,他名下的北京泥人張藝術品有限公司於1994年註冊成立,已連續多年參加“廣交會”,主要經營各種仿製的佛頭、唐三彩和壁畫等陶藝品。張鐵成認爲,“我的想法是,我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把傳統工藝美術事業做大做強,一味窩裏鬥只會傷害這個產業。”
張錩簡介
張錩,1942年生。是著名民間藝術家“泥人張”第三代張景祜之子,“泥人張”第四代傳人。原籍天津市。1981年中央工藝美術學院裝飾藝術系裝飾雕塑專業研究生畢業。現任中央工藝美術學院裝飾藝術設計系主任、教授、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中國雕塑專業委員會理事、北京民間藝術研究會副會長。張錩的彩塑及裝飾雕塑,在繼承“泥人張”彩塑藝術傳統的基礎上,又吸收民間及現代姊妹藝術營養,在藝術的探索與實踐中逐漸形成造型誇張簡潔、色彩單純明快、形色統一的現代裝飾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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