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西城區靈鏡衚衕一棟居民樓上,一名女子裸體站在陽臺上大喊“救命”,並從樓上墜下身亡。事過9天,凌晨從窗戶鑽進海淀區某居民家中行竊的王照雙被抓,他的落網同時揭開了裸女墜樓真相。昨天,“飛賊”王照雙因強姦罪及盜竊罪被市一中院從重判處死緩。
26歲的王照雙曾因盜竊蹲過7年牢,2004年出獄後他“重操舊業”,直到被抓前他已入室盜竊12次。王照雙交代,2005年5月13日凌晨,他從窗戶鑽入西城區靈鏡衚衕5號樓一居民家中,在客廳盜竊後,他見沒什麼動靜就進入臥室。王照雙見女主人李某正在熟睡,遂將其強姦。隨後,王照雙逃離現場,而驚魂未定的李某跑到陽臺上呼救,因雙手被捆住,她身體失去平衡,墜樓身亡。
法庭上,王照雙曾提出,李某的墜樓死亡與他無關。律師也認爲李某墜樓存在偶然因素,希望法院從輕處罰。法院認爲,李某到陽臺上呼救,是因她在凌晨遭受王照雙入室強姦,孤立無援、精神處於高度驚恐狀態下的必然所爲。雖然確有偶然因素存在,但李某雙手被王照雙捆綁,是她在呼救中身體不穩定並墜樓身亡的主要原因。
最終,法院在認定王照雙構成強姦罪和盜竊罪同時,認爲他的行爲造成婦女呼救時墜樓身亡的嚴重後果,此外他在刑滿釋放後5年內又重新犯罪,屬於累犯,因而從重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並判令王照雙賠償李某家屬4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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