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披露色彩酒吧與華星KTV強迫消費宰客的報道之後,引起強烈的社會反響,一些曾經在此被宰過的讀者紛紛致電,投訴當時被宰經歷。在華強北上班的陳先生稱,曾在該酒吧滴酒未喝半小時被宰3000多。
周圍朋友屢次挨宰多達8次
昨日,李先生看到本報關於暗訪色彩酒吧及華星KTV的報道後,致電本報聲稱:“我就是你們報道的酒吧的受害者。”
他稱,今年3月份,他一貴陽朋友來到深圳,2人前往位於福田區紅嶺中路的色彩酒吧喝酒,“半夜打電話給我說被宰了,說要5000多,讓我送錢去。”待其趕到後,李先生髮現朋友兩人只喝了兩瓶啤酒,之所以算成5000多是因爲女服務員喝掉了8杯紅色的“雞尾酒”,最後因其出現打個五折,支付2800元才得以脫身。
“要是他們聯繫我,我肯定不會帶他們去的。”李先生電話中情緒甚是激動地說,2004年年底,他與醫院的兩位同事就在此處有過挨宰經歷。
“後來才知道朋友和同事都有過被宰的經歷,我初步算一下,有過8次,總共得有二三萬。真是太黑了。”
滴酒未喝半小時被宰3000多
“我的更冤枉啊。”昨日,在華強北上班的陳先生這樣致電本報。
他稱,去年3月份,他與兩位同事晚飯過後來到燕南路的華星KTV,被門口一位拉客仔“熱情”帶進一個包房,“他說,包房很便宜,最低消費200元,還有小妹,不滿意可以不消費。”拉客仔隨即消失,進來一位平頭的東北口音男子,“他看我們不坐,就按住我們的肩膀往沙發上按,我們一看這架勢,就要走人,但從包房門口一下子進來二位女服務員,一下子就坐在沙發上,還有一位服務生端進一大堆的小吃和啤酒,我們要走,就來了好幾個青年男子。”
在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內,陳先生幾人一滴酒沒喝,一顆小吃未動,卻被要求支付4000多元,因身上未帶這麼多現金,陳先生被要求刷卡,“但我們哪敢將卡給他們啊,誰知道他們會刷上多少錢,最後還是讓朋友送錢來。”
聲明不消費還是要被宰
即使是路過黑店的市民,即使完全不想消費,也難逃遭被黑店宰割的命運。
家住深圳書城附近的張先生昨日講述了他的挨宰經歷。儘管張先生一再表示並非消費。後來張先生提出要走,“這時經理說那請你埋一下單吧,一共是200塊錢。”
後來,張先生掏出了幾十元錢,這才得以離開色彩酒吧。
投訴清單
顧客被宰高達5萬元
昨日,讀者紛紛致電本報,投訴當時在這兩家酒吧被宰經歷。以下清單是記者根據投訴內容進行歸總:
姚先生:2005年,在色彩酒吧,最低消費200元卻被宰1400元。
李先生:今年3月,在色彩酒吧,只喝兩瓶啤酒卻被收費2800元,另有其朋友在此被宰8次,總額達3萬餘元。
陳先生:去年3月,在華星KTV,未喝一滴酒,半個小時被宰3000多元。
陳先生:去年兩次在色彩酒吧,分別被宰3000多元和8000多元。
張先生:去年3月,在色彩酒吧,只是上樓看看,被要求支付200元,最後交了幾十元。
曹先生:2004年4月,在色彩酒吧,被宰4000多。
派出所說法
應由消委會解決
“華星”和“色彩”兩家酒吧都在園嶺派出所的轄區範圍內。該所所長張必海昨日表示,市民遇上類似的經濟糾紛應該找消費者協會解決。
張必海表示,他在看到本報昨日對黑酒吧進行曝光的報道後,覈查了一下今年的報警記錄,結果發現園嶺派出所今年尚未接到市民在兩家酒家消費遇上糾紛的報警。至於在更早的時候是否接到報警,則要再去查證。
張必海說,由於沒有細看報道,他不清楚兩家酒吧的具體位置。在記者告知他酒吧所在地後,張必海說,市民去酒吧消費被宰,應該首先向消費者協會尋求幫助,此類經濟糾紛不在警方的職責範圍內,警方也無法解決。
如果有被宰市民報警,警方將如何處理?張必海表示,這要看具體報警內容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