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她的遺囑。
在遺囑上按手印。
1998年,家住九臺市葦子溝鄉的於小紅與德惠小伙兒小楊喜結良緣,兩人感情一直很好。2000年,於小紅被診斷患有腦膠質瘤,2004年,於小紅病重雙目失明,為了治病,家裡花掉了所有的積蓄,欠下了很多債。為了不拖累丈夫,於小紅於兩個月前與丈夫離婚,同時希望能將自己的器官捐獻出去。
昨日,記者來到九臺市葦子溝鄉於小紅家。一戶普通的農家,炕上有一套被褥,一個枕頭,於小紅就在這裡躺了六年。於小紅的雙眼睜得很大,眼神中卻沒有一絲光芒,不停發出鼾聲,失明以後,她一直這樣躺著。她的母親告訴記者,女兒本是一個十分乾練的人,辦事理財都是好手。
在於小紅的身邊,記者看到了一張舊的發黃的照片。照片上,於小紅和小楊充滿了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但同樣擺在於小紅身邊的,還有一張離婚協議書。於小紅告訴記者,自己生病以來,丈夫忙前忙後,沒有一絲怨言。為了給她治病,丈夫花光了所有的積蓄。『他為我付出了太多,我不能再拖累他,他還年輕。』於小紅說。今年年初,於小紅的病情再次加重,認為自己幾近彌留,她做出了一個艱難的選擇——與丈夫離婚。兩個月前,於小紅與丈夫簽訂了離婚協議書,8年的婚姻宣告結束。
與丈夫離婚後,於小紅的病情每況愈下,她自認為時日無多,於是又蹦出一個想法,並給本報寫來一封信(全文如下):
貴報記者你們好:
本人於小紅,家住九臺市韋(葦)子溝鄉,1977年出生,家境貧窮,父母多病,自身患有重病。自(19)99年(實為2000年)被(吉林省)腫瘤醫院診為腦交織(膠質)瘤,說最多能活2年,如今已經過去7年了。重病纏身時,為了不拖累丈夫,已經與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讓其另找人成家。
本人雖身患絕癥,但仍有一顆回饋社會,感恩之心,我願意將自己的身體捐獻給醫學事業做活體實驗。我死亡後(,)願意將自己的各個器官捐獻給哪(那)些需要的人,為社會做一點微薄的貢獻。
現在本人病情日漸嚴重,雙目已經失明,且行動極為不便,故懇請貴報記者能夠尋找合適的醫院,並且幫助本人實現這最後的願望,並辦理與(之)相關的手續。
於小紅2006年5月13日
據了解,我省目前還沒有專門的器官保存庫。如果想捐獻器官,應與一些大醫院取得聯系,由他們負責幫助聯系需要者或保存地,但這樣的聯系十分繁瑣,操作周期很長。
應於小紅家人的要求,本報現面向廣大讀者征集辦法,歡迎撥打本報熱線電話:0431—960011圓於小紅的最後一個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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