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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財政局獲悉,爲增強本市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支持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財政局制定實施了推進科技創新的財稅政策和措施,從財政投入、稅收優惠、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快推進城市創新體系和社會創新環境建設。
科技投入大幅增加
據瞭解,“十一五”期間,本市財政科技投入增幅將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財政部門將科技投入作爲預算保障重點,增加財政科學事業費投入,重點支持實用技術研究、應用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加強科研實驗基地、基礎設施和條件平臺建設,支持轉制科研機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對貼近市場、服務社會的自主創新科研項目予以扶持。整合分散管理的高新技術產業化資金、技術改造貼息資金,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機制,通過貸款貼息、財政資助等多種方式,引導和支持企業開展關鍵技術研究開發,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具有專利和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研究,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先進技術提升傳統產業項目,吸引和接納國內外高科技頂尖人才及科研機構來津落戶。
堅持以企業投入爲主體,財政投入爲導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逐年提高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使科技投入水平同進入創新型城市的要求相適應。創新財政科技投入管理機制。建立完善企業科技創新項目庫,根據本市重點發展產業導向和城市發展規劃,選擇財政支持項目。對科研課題及經費的申報、評審、立項、執行和結果的全過程,建立嚴格規範的監管制度。建立財政科技經費的績效評價體系,明確設立政府科技計劃和應用型科技項目的績效目標,建立面向結果的追蹤問效機制。
稅收激勵及時到位
據介紹,爲加快建立技術創新和自主創新體系,本市制定實施了七項稅收激勵政策。1、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在5年內結轉扣除。2、企業用於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但不提取折舊。單位價值30萬元以上的,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3、國家高新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徵所得稅,兩年後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他區域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財政給予適當扶持。4、對整體或部分企業化轉制科研機構2007年底前免徵科研開發自用土地、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企業所得稅。政策到期後,因研製新產品發生虧損的,對科研開發自用土地、房產給予定期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5、對主要投資於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實行投資收益稅收減免或投資額按比例抵扣應納所得稅額等稅收優惠政策。6、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自認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免徵營業稅、所得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新辦的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自開業之日起二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對其從事轉化項目的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其所得年淨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7、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和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其他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基金的捐贈,屬於公益性捐贈的,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全額扣除。
政策扶持具體有力
據瞭解,對自主創新企業政策扶持,主要體現在營造社會創新環境上。建立財政性資金採購自主創新產品制度,改進政府採購評審方法,給予自主創新產品優先待遇,對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的先進裝備和產品,納入政府優先採購的範圍,建立激勵自主創新的政府首購和訂購制度。利用貸款擔保機構、財政貼息等方式,引導各類商業金融機構支持企業自主創新和產業化。市區兩級財政出資設立擔保機構,市財政補充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管理中心資本金規模,鼓勵市擔保基金管理中心爲出資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利用財政專項資金對企業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給予貼息,引導金融資本對有效益、資信好的自主創新產品及項目給予信貸支持。逐步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體系,制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辦法,促進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健康發展。吸引境外和民間機構資本投資中小企業創新領域,對創業投資機構投資於規定項目的資金,超過其對外投資總額70%的,自獲利年度起三年內,返還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支持完善產權市場交易,拓寬創業風險投資渠道,逐步實現市場化、國際化資本市場體系。
擴大知識產權資金規模,對企業註冊自主知識產權、自主知識產權轉化爲生產力的單位給予補助,鼓勵取得專利的自主知識產權進入生產領域,實現知識產權有效利用。對職務技術成果完成單位、高新技術產業化單位科技人員給予股權激勵和報酬獎勵。支持基礎實驗基地、條件平臺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運用財政創新資金對平臺建設、成果轉化、吸引人才等給予適當補助。增加人才基金規模,擴大人才基金使用範圍,對認定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及生產企業高級人才,第一次在本市購置商品房、汽車和以現金方式出資在本市興辦高新技術企業的,財政部門給予專項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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