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原委:“瘋狂奧迪”鬧市橫掃傷9人 最終在西藏路撞車失火被截 連撞4名交警後撞車起火 原因僅爲駕車打手機被查
後續報道:肇事男子33歲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4日在本市靜安、黃浦地區連續撞倒多名民警和行人的“奧迪車事件”,經警方連夜調查,有關事實已初步查明。
經向齊齊哈爾市警方覈查,該車系套用假牌照。據警方介紹,事發當時,李偉因害怕車輛套牌被發現,突然啓動車輛逃竄。另經血樣檢測,未檢出李偉血液中含有酒精成分。李偉本人傷勢並不嚴重,目前正在黃浦公安分局的看守所內。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最高可判死刑
目前,警方已經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將李偉刑事拘留。根據我國刑法第115條規定,犯此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此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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