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天津市中心城區範圍內,將不再允許新架各類電線杆、通信杆了。同時,新建的通信或電力線不得附着在建築物上。昨天,記者從市政府有關方面獲悉,新出臺的《天津市城市道路兩側電力通信交通管控地上附屬設施規劃管理規定》中,對本市市政工程如何進行規劃管理,城市基礎設施怎樣更好地建設都作出了詳細規定。
爲搞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新《規定》要求,新建、擴建、改建、翻建電話亭、有線電視光電箱、電線杆、通信杆、交接箱等與通信、電力有關的附屬設施前,必須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規劃手續。不同產權的線路,不得混用線杆。今後,本市規劃部門將統一規劃,確定這些附屬設施的種類、規模、位置、總平面、立面,以及附屬設施與地區環境的協調。如果附屬設施涉及交通安全、消防、環保、無線電等專業問題,建設單位或個人要同相關專業管理部門協調,確保附屬設施對周邊環境不造成影響。據悉,隨着道路的拓寬改造,現有的道路上的線纜都將被改造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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