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校生”既加劇教育不公平,也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湖南省教育廳近日明確規定,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並嚴禁組織升學考試,嚴禁中小學擅自跨區域招生,違規將受重罰。
湖南省教育廳近日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秩序的通知》規定,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招收學生,不得招收“擇校生”。民辦中小學可以根據學校辦學特點,採取生源所在學校推薦或者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進行面試招生。嚴禁借面試之名,舉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試;嚴禁舉行實驗班、特長班等特殊班級的招生考試。所有普通高中學校應以初中畢業會考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定結合的方式招收新生,文化成績不再作爲升學唯一標準。
這個《通知》還規定,嚴禁中小學擅自跨區域招生。公辦中小學的招生範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確定,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舉辦“宏志班”“春蕾班”等特殊性質的班,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學校所在地和跨區域招生地所屬的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要求組織生源。
2006年起,湖南省中小學招生信息也統一由縣、區以上教育部門發佈。學校必須經所在地主管教育審批機關審查同意,才能通過公衆媒體單獨發佈招生信息。學校未經當地主管教育機關批准,不能到生源地向學校或學生及家長進行招生宣傳。
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指出,這些規定約束了中小學校自行招生的權力,從幾個方面堵住了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收“擇校生”的渠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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