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孩子偷偷爬進汽車駕駛室,不僅把車開進溝裏,自己也幾乎遇險。好在衆多村民和家長髮現及時,才把他們從車裏救出。
昨天16:30左右東麗區範莊村
惹禍的是一名4歲男孩和一名6歲的女孩。剛剛經歷過險情,兩個孩子都躲進了屋裏,無論家長怎麼哄勸,平時淘氣的兩個小傢伙都耷拉着腦袋,似乎不願意見任何人。一輛麪包車停在村裏的馬路中間,車主正在想辦法清理車上的淤泥和污水。
麪包車的車主說,下午,他開車到朋友家玩,正巧朋友想運兩捆電線回家,於是,他就把車暫時借給對方。“沒想到過了三四分鐘工夫,朋友就急匆匆地給我打電話,說我的車被開到村子的水溝裏了。我趕到現場時,看到麪包車後門敞開着,車身尾部扎進水裏,雖然大半截車身在水溝的斜坡上,可車身不斷向水裏滑。最嚇人的是,兩個朋友的孩子都在車裏,他們都嚇哭了。”
孩子們的父親急忙踩着淤泥,跑過去打開面包車駕駛室的門,將兩個孩子從車裏抱出來。這時,村民們有的喊來推土機,有的找來繩子,一端拴在麪包車上,另一端固定在推土機上。隨後,落水的麪包車被推土機拽上岸。
孩子的父親說,“借來車之後,我找人幫忙去搬電線,孩子們想上車玩,我就讓他們坐在車廂裏。車子開到目的地後,我倆就下車去搬電線了,當時都覺得很快就能回來,所以也沒熄火。沒想到就兩三分鐘的時間,倆孩子爬進駕駛室裏,不僅把車鼓搗動了,還開車衝下水溝。”
孩子淘氣闖禍家長大意不得
放炮不慎引發火災,惡作劇不慎摔傷他人,偷着開摩托不慎撞傷行人……類似因孩子淘氣而惹禍的事已經屢見不鮮了,那麼,這樣的事爲什麼越來越多?發生這樣的事,家長們應該擔負主要責任。
作爲孩子的監護人,家長有義務照顧孩子,更有權管教、約束孩子。培養孩子們從小學會把握玩耍的尺度,區分“玩”與“惡作劇”的不同,尤其是對那些少不更事的幼童,更應該嚴加呵護。避免讓孩子們因爲一時貪玩、淘氣而闖禍,犯下無法彌補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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