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2006年打黑除惡第一案告破16人落網14人被批捕
在益陽市區,一羣年輕男子糾合在一起,打打殺殺。他們被稱爲“街頭大佬”。
他們搞錢的主要手段是“反扒”。在街頭,他們隨便看中一個侵害目標後,便以“反扒”名義將無辜的受害人“屈打成招”,然後輕易得到受害者家人送來“了難”的贖金。20多名團伙成員共分成4幫,雖無固定“老大”,但不管哪幫人“有事做”,都會相互幫忙。他們在當地製造了系列持刀搶劫、綁架案。他們兩次對抗民警抓捕,並將一名辦案民警連砍8刀。
系列暴力犯罪案件,引起了益陽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關注。此案最終被列爲該市2006年打黑除惡第一案。專案民警轉戰廣東及我省益陽、郴州、湘潭等地,最終將16名涉案嫌兇抓獲歸案。
益陽警方透露,截至目前,該團伙已有14人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綁匪拒捕砍民警
3月6日晚6時42分,家住益陽赫山區龍光橋鎮的曹某來到赫山公安分局會龍山派出所報案稱:其弟在橋南一摩托車修配店當學徒,當日下午4時左右,被一夥來歷不明的小青年打傷後遭綁架。
接到報警後,赫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民警劉利明、劉瀘湘和會龍山派出所當晚值班的3名民警會合後火速處警,決定利用曹某交錢的時機將綁匪抓獲。
當晚7時10分,曹某接到綁匪電話:“你弟弟在我們手中,馬上準備4000元錢,在橋北收費站贖人,不準報案,否則,你就等着給你弟弟收屍吧!”
晚上10時許,來不及進行過多部署的處警民警通過簡單商議後,決定由赫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民警劉利明身着便裝,與曹某乘坐同一臺的士,其餘4名民警乘另兩臺微型麪包車跟隨其後。
幾分鐘後,劉利明和曹某坐的士來到丫頭飯店前。車剛停穩,突然從路邊兩臺出租車上下來10餘人,提着砍刀,殺氣騰騰朝他們圍過來,夜色下明晃晃的尖刀直逼曹某。面對突如其來的危險,劉利明立即意識到事態嚴重,他大喊一聲:“我是公安局的!”隨即用自己的身體作掩護,將圍在曹某身邊的歹徒擋在身後,但窮兇極惡的持刀歹徒根本不聽警告,反而揮刀直向他砍將過來。
劉利明立即感覺胸前一陣劇痛,曹某安全脫離險境,而劉利明卻身中8刀,頭部、胸部、腹部多處被砍傷。當歹徒看到跟在後面的民警趕來時,一窩蜂消失在茫茫夜色中。之後,綁匪惶恐不安,放了人質。
當晚,“3·6”案件偵破專案指揮部成立。
惡勢力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經過全城摸排,案情很快有了新的進展。3月7日,犯罪嫌疑人田某、龍戰、桂思文被擒獲。
與此同時,通過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多警種密切配合,專案組偵破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公安機關經審訊得知:現場抓獲的田某等3人不但是“3·6”案的製造者,同樣是此案的主要參與者。他們的背後,是一個以田某、桂思文、龍戰、徐志、“山雞”、“牛幾”、“威幾”等人爲骨幹,涉案成員達20餘人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其中團伙成員“鋒幾”才15歲。該團伙以暴力、恐嚇等手段大肆進行搶劫、綁架、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活動。
隨着10多名主要團伙成員的相繼落網,這一惡勢力團伙的真面目逐漸清晰。
以“反扒”作幌子敲詐搶劫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們最主要的“搞錢”手段竟然是“反扒”,當然他們口中的“反扒”並不是見義勇爲,而是進行敲詐、搶劫的一個幌子。
今年2月20日,田某、徐志等10餘人相約到街頭尋找“扒手”。上午11時左右,他們“看中”了資陽家潤多超市前一袁姓男子,隨即將其綁至沿江風光帶一歌廳的包廂內,其中有人謊稱袁某幾個月前扒了他一名朋友的錢,幾人採取罰跪、抽耳光等方法對其進行折磨,並拿出數把砍刀對其進行威脅。袁被逼無奈,乖乖“承認”了扒竊行爲,並在一番討價還價後,由其姐姐送來2000元錢“了難”。
次日上午,田某一夥在橋北廣場再次遇到袁某及袁的一些朋友,他們以袁某企圖邀人報復爲由,將袁某及兩名朋友綁架,在對袁一頓毒打,拿走3人身上的數百元現金後,又一次逼袁叫家人送來2000元。
3月2日,“山雞”等人認定正在資陽區愛麗絲超市邊一餃子館吃早餐的邱某、江某是“扒手”,將兩人綁至一歌廳包房內。從衣着打扮上看,他們認爲,江某有錢一些,於是以同樣的方式逼其承認了扒竊行爲,並索要到了1500元。
“街頭大佬”的罪惡青春
據田某等人交待,他們這20多名團伙成員,共分成4幫,雖然沒有一個固定的“老大”,但不管哪幫人“有事做”,都會相互幫忙,平時儘管互相有聯繫,但多數只知道“小名”,他們主要是通過上網和平時在街上“打流”認識。
他們中的大多是初中、小學文化,很早就在街頭閒蕩,父母有的常年在外,很少管他們,有的甚至連自己父母是誰都不知道。前兩年,他們之中的許多人都爲地下賭博場所充當“護院”,後來公安機關加大對賭博活動的打擊力度後,他們也隨着“失業”,在僥倖逃過公安機關處罰後,在街頭糾合在一起,打打殺殺。
他們中間年齡最小的只有15歲,最大的也不到30歲。他們認爲,要在街頭混出點名堂,他們沒有過多的資本,只能靠人多,靠手狠,靠“刀子”說話,於是他們動輒就是10多人蜂擁而至。既要“講義氣”,又要“搞錢”,於是,搶劫、幫人了難等勾當無所不幹。僅2006年以來,該團伙就先後搶劫袁某、黃某、曹某、邱某、江某等人,並砍傷多人,搶得現金1萬多元,作案20餘起,犯下累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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