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劍閣縣有關部門瞭解到,本報披露的“5·13”劍閣某職中教師婚宴上醉酒滋事一事的4名當事人已被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據瞭解,公安機關對涉嫌犯罪的新郎王華南提請縣檢察院依法逮捕。縣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新郎胞兄、原劍閣羊嶺鎮副鎮長王周南行政拘留15日,罰款800元;對教師楊北偉行政拘留10日,罰款600元;對參與滋事的李永林行政拘留8日,罰款500元。
此前,劍閣縣教育局向廣元市教育局請示,已註銷了王華南的教師資格。劍閣縣人民政府、縣紀委、縣監察局、縣人事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已給予王華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王周南開除黨籍、撤銷羊嶺鎮副鎮長職務處分;給予楊北偉行政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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