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七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百萬元
被告人艾緒強
被告人艾緒強出庭受審
去年發生在王府井大街的機動車接連撞人案,一度引起了媒體及羣衆的廣泛關注。5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併罰,一審判處艾緒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七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100餘萬元。
32歲的河南省農民艾緒強蓄謀報復社會。2005年9月11日10時許,其騙乘李某駕駛的現代伊蘭特牌出租汽車,至本市東城區燈市西口西北側停車後,使用事先準備好的金屬套筒猛擊李頭部,並用隨身攜帶的尖刀猛刺李胸部及上肢,致李死亡。艾緒強行劫取該車後,駕駛該車沿王府井大街由北向南高速行駛,先後將9人撞倒。其中,致2人死亡,7人受傷。艾緒強作案後被當場抓獲。
二中院經審理認爲,艾緒強爲報復社會,採用暴力手段,劫取機動車輛,並致司機死亡,且駕駛劫取的機動車輛在繁華街區肆意衝撞行人,致兩人死亡,多人受傷,其行爲已分別構成搶劫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均應懲處。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