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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中原油田勘探局地球物理測井公司發生鎇鈹中子源落井事件後,並未按《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向公安、衛生及環保等部門報告,涉嫌瞞報。
記者昨日獲悉,延安市安監局礦山科一位負責人表示:“是有人向國家安監總局舉報,國家安監總局和省安監局批覆後,5月23日,延安市和富縣的相關職能單位才知道了放射源落井事件。”
延安市政府迅速召集安監、環保等部門,成立了聯合調查小組,要求對出事礦井附近及井口進行監測,並將結果通報給聯合調查小組各單位。昨日下午,據最新監測報告顯示,落井的鎇鈹中子源未發生泄漏。
省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站長李豫海和同事23日到達富縣,聯合調查組責成事故單位聘請了國內的權威人士,論證打撈方案,“落井的鎇鈹中子源半衰期是433年”。據推算,當落井的輻射源衰退到原有輻射量的3.125%%時,大概需要經過2165年的時間。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中原油田陝北油氣項目管理部的一位劉姓負責人時,這位負責人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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