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日海南省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林回福爲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廳長;
賈東軍爲海南省公安廳廳長;
李建飛爲海南省建設廳廳長。
決定免去:
夏恩恕的海南省建設廳廳長職務。
任命:
高海燕爲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王時啓爲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符成學、李梅爲洋浦經濟開發區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馮所森、王逢奇、吳榮雲、徐靖如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檢察員職務。
任命:
吳坤炳、汪海鵬、陳祥智爲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羅華漢、馬利克爲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吳慧爲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魏勁鬆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一敏的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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