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聽說過賣樹的向買主保證樹苗能成活的承諾,沒想到還有人會做出讓成活的樹短期內死亡的保證,這些人打着賣樹的幌子,暗地做着替人毀樹的生意。
昨天13:00左右曹莊花市門前幾名小販三五成羣地聚在一起,地上放着一些葡萄藤,用來招攬生意的一張硬紙上寫着“出售各種樹木,上門服務”等字樣。和前來選花的顧客聊天時,這些小販還透露了自己比較有特色的服務,比如上門修剪樹枝,傳授養花經驗等等,最令人驚訝的是,他們竟然還能“殺樹”,而且方法隱蔽,能夠神不知鬼不覺地讓樹枯萎。
記者詢問後得知,樹幹直徑在30釐米以下的樹木,他們的收費價格在15元到20元之間,如果是更粗壯的大樹,價格會有所提高,最高的收費能達到50元。一般來說,一棵20釐米直徑的小樹一週就可以完全死亡。至於他們採用的方法,小販神祕地表示:“放心吧,只是在樹根附近下手,保證做得天衣無縫,讓別人看不出來。”
記者從小販口中得知,找他們毀樹的人中,有的是住在一樓的居民,他們往往想要在窗戶前加蓋小房,但是有些樹木很礙事;也有的是因爲不喜歡物業在自家院子裏種植的樹木,想私自更換植物品種;另外,還有的是底商,他們擔心門前的大樹擋住了招牌。毀樹的原因可謂多種多樣,想把樹毀掉的人無不是擔心會被舉報受到處罰,所以纔來找人“暗殺”樹木。
對此,一位對樹木習性比較熟悉的顧客推斷,他們有可能在樹根處鑽孔或者刨松樹根的土,在土中或是鑽的孔裏面加入白灰、麻椒等東西來刺激樹木,更有甚者,還會在樹根處澆硫酸等腐蝕性化學液體,這樣做表面上根本看不出任何痕跡,即便是再茁壯的樹也不會繼續生長了。
嚴重毀樹行爲已經構成犯罪
一名園林局的工作人員說,一般來說,城市規劃中的樹木即便是自然死亡也要由園林部門進行補栽,個人私自損毀以及砍伐樹木都是不允許的。
據介紹,2004年10月15日起正式實施的《天津市城市綠化條例》規定,遇到因樹木病蟲害嚴重、死亡或者倒伏、斷枝等對人身和其他設施構成危險確需砍伐的,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單位或個人可砍伐樹木,砍伐後應當及時補栽。未經批准擅自砍伐城市樹木的,應當按照樹木賠償費的十倍繳納補償費用,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安排補栽樹木。
對於毀綠損綠行爲,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出面勸阻並舉報。可以向事發所在地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市園林局法規處反映。對性質嚴重,構成犯罪的,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毀綠損綠行爲最高可以處罰5000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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