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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某和情人爲騙到120萬的保險賠付殺害了妻子、父親、奶奶和6歲的女兒後,潑灑汽油放火焚屍,今年2月兩人被執行死刑。幾個月後,妻子小麗的母親將崔某的一個姑姑訴至法院,要求繼承屬於自己女兒和外孫女的15萬元房產,以及土地補償款等5萬元家產。昨天,大興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當天未宣判。
小麗的母親2月底專門從廣西老家趕來,昨天出庭參加了訴訟。小麗的哥哥作爲代理人也和律師一起到庭。
庭上,原告代理律師向法院提出追加另外兩個姑姑成被告的申請。還要求增加訴訟請求,但具體數額未能確定。“都是錢鬧的,崔某退伍後看到別人比他有錢,心裏就不平衡。”小麗的哥哥說。小麗的母親不停地抹眼淚。
崔某的一個姑姑認爲,崔某一家留下的財產在一中院判決崔某死刑後發還給了包括自己在內的三個姑姑,不應只起訴自己一人。同時,她認爲原告所述的價值15萬的20餘間房屋並不完全屬於崔某,其中有崔某奶奶的部分。
而原告所訴求的土地補償款並未到位,而果樹折價款也是在自己的奔波下拿到的,後由姐妹三人平分。她還說,當時被崔某燒燬的房子已由自己出資重建但至今無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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