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2日就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發佈公告。根據公告規定,今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預報名時間爲6月10日至25日,現場報名時間爲7月1日至20日。
公告明確,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方式分爲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實行網上預報名地區的報名人員可在6月10日至25日內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legalinfo.gov.
cn)進行網上預報名。現場報名時間爲7月1日至20日,已網上預報名的人員須在上述期間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確認;不實行網上預報名地區的報名人員應當在上述期間內,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
公告規定,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工作、學習地報名。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法律專業專科畢業學歷人員,在非放寬地區或其他放寬地區報名、考試的,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應當在戶籍所在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根據公告,報名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複印件;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持港澳臺地區和國外高等院校學歷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用照片3張,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在報名時採用數碼照相的方式攝取照片;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報名人員,須提交戶籍證明覆印件,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戶籍代碼應與戶籍地一致;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交納報名費。
上述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經審驗符合報名條件的,由司法行政機關發給准考證。
此外,公告還明確,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事宜,仍按司法部與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發佈的《關於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理。有關香港、澳門居民參加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其他相關信息,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應試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獲取。應試人員對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可直接向香港、澳門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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