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5月至今,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等多家媒體對浙江一些企業使用回收塑料生產食品容器的現象進行了多次集中報道,地方政府也多次進行過大規模的檢查。但直到現在,浙江一些廠商仍在使用回收的醫療器械、光盤、手機等劣質塑料製作的食品容器。就在最近,“毒奶瓶”事件又一次浮出水面。
“毒奶瓶”生產爲何仍在繼續?
浙江省義烏市近期開展了一次執法行動,發現一些生產企業使用回收塑料生產的奶瓶已銷往全國各地。目前各地正在根據這一線索圍剿“毒奶瓶”。
酚是公認的有毒化學物質,一旦被人體吸收就會蓄積在各臟器組織內,很難排出體外,當酚達到一定量時就會破壞肝細胞和腎細胞,造成慢性中毒,對兒童的危害尤爲嚴重。衛生部頒佈的《食品用塑料製品及原材料衛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凡加工塑料食具、容器、食品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回收塑料。”
然而,記者近日在我國最大的塑料製品生產基地--浙江台州採訪發現,“光盤變奶瓶”式的把戲仍在繼續,不少廠商承認自己在原料裏添加回收的塑料,製作飲料瓶,以降低成本。這意味着劣質的食品容器仍在生產,並流向市場。
台州市黃巖區的印山路上,一家塑料廠老闆告訴記者,礦泉水生產廠家往往到這裏購買飲料瓶的半成品管坯,製造管坯如果用“好一點的料”每克要1.3分,這樣一個瓶子的價格大約需要0.22元,“差一點的料”每克1.1分,每個瓶子只要0.17元左右。
他說:“好一點的料”指的是新料,也就是全新的塑料,而“差一點的料”是指在新料中加入一定的“回料”,也就是在新料中摻入回收來的塑料,於是價格也就便宜了,“在黃岩用回料生產瓶子的更多一些。”
另一家塑料企業的女老闆說,用新料做的瓶子透明度高,而回料做的管坯就有黑點,那是雜質,不過經過處理後黑點就看不到了。她還說,自己的廠裏一直生產這種管坯,產品銷售到東北以及新疆、福建等地,現在市場上好多礦泉水廠都在用。
據當地知情者透露,這些用於生產食品容器的回料原本是什麼物品很難說清楚,可能是個水杯、臉盆,或是個包裝盒,甚至是醫療垃圾、手機外殼和VCD光盤。這些回料根本沒有經過消毒,也許只是簡單清洗一下,有些甚至未經清洗,就被粉碎成原料顆粒。
“公開的祕密”爲何監管部門偏偏不知道?
去年臺州的“毒奶瓶”事件被曝光後不久,台州市質監部門就對外宣稱沒有發現採用手機鍵盤、外殼和VCD光盤迴收品作回料生產奶瓶的證據。這個市相關部門將被曝光企業的樣品送國家有關檢驗機構檢驗後,竟然得出了令人意外的結果:奶瓶的檢測指標也是合格的。
與台州的情況類似,這次被檢測出“酚超標”的義烏產的“毒奶瓶”也曾經過有關部門的“抽檢”,並且也沒有發現“什麼太大的問題”。去年,義烏市工商局曾對流通領域的一些奶瓶抽檢,結果是“酚”和“重金屬”等四項指標均爲合格。在這些“合格”的奶瓶生產企業中,就有剛剛被曝光的義烏阿芳塑膠廠。
這些地方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等部門對記者強調的理由是:沒有完善的檢測設備,不能檢測出“毒奶瓶”裏是否含有“回料”;對“酚”等有毒化學物質的檢測需要通過專項檢測才能發現等等。但是,一些羣衆對記者說,企業用回料生產銷售食品容器早已“路人皆知”,爲何政府監管部門卻偏偏不知道?
記者在臺州向多名塑料企業老闆問同一個問題:如果客戶出了新料的價格,要求買新料,你卻給了回料,客戶能看出來嗎?幾乎所有老闆都回答:是不是新料,行家看一眼就知道,在臺州這樣到處都是塑料的地方,這個根本騙不了人。
台州市路橋區的中國日用品商城是當地塑料製品交易的重要市場。在商城的一個攤位中,記者發現大小相似的水杯價格卻大不一樣,攤位的老闆說,捏起來硬一些的水杯批發價是1.6元,而軟一些的大多不足1元,因爲這些是用回料做的。
在臺州路橋有一個遠近聞名的塑料交易市場,長長的馬路兩側全是出售各種回收塑料的店面,幾乎每個店內都骯髒不堪,地面油黑,到處是污水。一些婦女正圍在做成顆粒的回料前挑挑揀揀,一位女老闆告訴記者,這些回料加在新料裏之後,便可以做成飯盒、水杯和玩具等等,根本不分是食品容器用還是其他容器用。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台州市質監部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還表示,去年“毒奶瓶”事件曝光之後,市政府就對全市食品容器生產企業進行了全面普查,並建立了數據庫,“效果明顯,杜絕了以回料生產食品容器的問題。”
“龍”多誰來“治水”?
同樣一件事,管的部門多了就往往管不好,龍多不治水。
據記者瞭解,在管理職能上,質監、工商和衛生等部門各有分工:質監部門主要負責在生產領域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衛生部門主要負責監督檢查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而工商部門則負責在流通領域,經營者是否存有違法行爲。專家指出,就在人們最關心的食品安全領域,包括農業、衛生、食品藥監、質監、工商和漁業在內的多重管理,成爲行政監管的尷尬,監管權在無休止的“相互配合”“相互依賴”“相互協調”中被大量消耗。
當前,我國的產品質量執法主體面臨着兩大難題:一是執法監督體制尚未完全理順,職責分工不明;二是各部門在產品質量制度建設,檢驗、監測體系建設,風險分析、風險控制體系建設中,缺乏統一協調和統籌規劃。
專家還認爲,相關部門應該提高食品容器生產企業的准入門檻,只允許規模以上的企業生產經營,這也有利於部門的監管。當然,就目前的體制而言,如果監管部門能增強責任心,不搞“應景”式檢查,真正負責任地關注監管效果,“光盤變奶瓶”式的把戲是能夠大大減少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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